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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约347万 新疆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采购一批实验设备

化工仪器网 2024-04-28 • 4175阅读
  【化工仪器网 市场商机】新疆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自建队以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发展壮大,已由建队初期定位于只找铁矿的专业队,发展成为一支拥有多学科、多专业,工种齐全,设备精良,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性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队伍。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发布公告,计划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约347万。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B-DKLDSBCG202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471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探矿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液压动力头履带式钻机,钻进深度:BTW口径可钻进至1800m,NTW口径可钻进至1600m,转速0-1234转/分,发动机功率154KW,卷扬提升力15KN,钻进角度0-90度。给进行程3.5米,最大扭矩6500N.M(含两套爬梯)。
 
  标项二
 
  标项名称:通讯终端
 
  数量:70
 
  预算金额(元):4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信电话70台
 
  标项三  
 
  标项名称:物探设备
 
  数量:24
 
  预算金额(元):101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阻率组合探管、地热伽马组合探管1套、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1台、γ射线检测仪1台、微动仪20台、地下金属探测仪1台。
 
  标项四
 
  标项名称:实验测试设备
 
  数量:16
 
  预算金额(元):1174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鄂式破碎机1台、箱式电阻炉4台、多功能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1台、平面光栅电弧直读发射光谱仪1台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2台电子天平2台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双辊破碎机2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
 
  标项五
 
  标项名称:办公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打印机(双轴)1台。
 
  标项六
  标项名称:航测仪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半画幅倾斜摄影相机1台。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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