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谱徕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商铺
2024/5/15 8:39: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1604.5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双酚F和双酚S迁移量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双酚F和双酚S迁移量的液相色谱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第一法液相色谱法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中双酚F和双酚S迁移量的测定。
第二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双酚F和双酚S迁移量的测定。
第二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9原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根据GB 31604.1及GB 5009.156进行迁移试验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其中水性、酸性、酒精类食品模拟物过滤后直接进样;油脂类食品模拟物通过甲醇水混合液萃取,过滤后进样。异辛烷化学替代溶剂用氮气吹干后,采用甲醇-水定容,过滤后进样。外标法定量。
10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色谱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10.1 试剂
10.1.1水性、酸性、酒精类、油脂类食品模拟物及化学替代溶剂:所用试剂依据GB 5009.156的规定。
10.1.2正己烷(C6H14)。
10.1.3甲醇(CH4O)。
10.1.4异辛烷(C8H18)。
10.1.5丙酮(C3H6O)。
10.1.6橄榄油:化学纯,符合GB 5009.156的要求。
10.2试剂配制
10.2.1水性、酸性、酒精类、橄榄油食品模拟物及化学替代溶剂:按照GB 5009.156操作。
10.2.2甲醇-水混合液(1+1):量取100 mL甲醇和100 mL水,混匀。
10.3标准品
同3.3。
10.4标准溶液配制
10.4.1标准储备溶液
10.4.1.1双酚F 标准储备溶液A(1000 mg/L,甲醇)
准确称取双酚F标准品50 mg(精确至0.1 mg),用甲醇溶解并定容至50 mL容量瓶中,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标准溶液储备瓶中,于4℃冰箱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
10.4.1.2双酚S 标准储备溶液A(50 mg/L,甲醇)
准确称取双酚S标准品10 mg(精确至0.1 mg),用甲醇溶解并定容至200 mL容量瓶中,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标准溶液储备瓶中,于4℃冰箱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
10.4.1.3双酚 F标准储备溶液B(1000 mg/L,异辛烷)
准确称取双酚F标准品50 mg(精确至0.1 mg),加入10 mL丙酮溶解后,用异辛烷定容至50 mL容量瓶中,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标准溶液储备瓶中,于4℃冰箱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
10.4.1.4双酚 S标准储备溶液B(50 mg/L,异辛烷)
准确称取双酚S标准品10mg(精确至0.1mg),加入10mL丙酮溶解后,用异辛烷定容至200mL容量瓶中,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标准溶液储备瓶中,于4℃冰箱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
10.4.2标准中间溶液
10.4.2.1双酚 F、双酚S标准中间溶液A(10 mg/L、0.5 mg/L,甲醇)
准确吸取双酚F标准储备溶液A(10.4.1.1)和双酚S标准储备溶液A(10.4.1.2)各 1.00 mL于100 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标准溶液储备瓶中,于4℃冰箱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
10.4.2.2双酚F、双酚S标准中间溶液B(10 mg/L.0.5 mg/L,异辛烷)
准确吸取双酚F标准储备溶液B(10.4.1.3)和双酚S标准储备溶液B(10.4.1.4)各 1.00 mL于100 mL容量瓶中,用异辛烷定容,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标准溶液储备瓶中,于4℃冰箱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
10.4.2.3双酚 F、双酚S标准中间溶液C(1 mg/L.0.05 mg/L,甲醇-水)
准确吸取双酚F、双酚S标准中间溶液A(10.4.2.1)10mL于100mL容量瓶中,用甲醇水混合液定容,混匀。临用现配。
10.4.3标准工作溶液的制备
10.4.3.1 水性酸性、酒精类食品模拟物标准工作溶液
准确吸取双酚F、双酚S标准中间溶液A( 10.4.2.1)50.0 μL、250 μL、500 μL、750 μL、1.00 mL于5个50 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得到浓度为10.0 μg/L、50.0 μg/L、 100 μg/L、150 μg/L、200 μg/L的双酚F标准工作液和浓度为0.500 μg/L、2.50 μg/L、5.00 μg/L、7.50 μg/L、10.0 μg/L的双酚S标准工作液。采用同样方式,分别用酸性、酒精类食品模拟物配制同样浓度系列的标准工作溶液,临用现配。酒精类食品模拟物包括10%(体积分数)乙醇、20%(体积分数)乙醇、50%(体积分数)乙醇、95%(体积分数)乙醇,依据GB 31604.1,按食品接触材料的实际使用条件进行选择。
10.4.3.2油脂类食品模拟物标准工作溶液
在5个10mL具塞试管中分别准确加入橄榄油2g(精确至0.01g),加入双酚F、双酚S标准中间溶液C(10.4.2.3)100 μL、250 μL、500 μL、1.00 mL、1.50 mL,得到浓度为50.0 μg/kg、125 μg/kg、250 μg/kg、500 μg/kg、750 μg/kg的双酚F标准工作液和浓度为2.50 μg/kg、6.25 μg/kg、12.5 μg/kg、25.0 μg/kg、37.5 μg/kg的双酚S标准工作液,临用现配。 分别在每个试管中再加入3 mL正己烷,混匀。在5个10mL具塞试管中分别加入2.90 mL、2.75 mL、2.50 mL、2.00 mL、1.50 mL甲醇水混合液,涡旋振荡2min,静置分层。吸取下层溶液,通过0.22μm聚四氟乙烯微孔滤膜过滤后供测定用。
10.4.3.3异辛烷化学替代溶剂标准工作溶液
准确吸取双酚F、双酚S标准中间溶液B(10.4.2.2)50.0 μL、250 μL、500 μL、750 μL、1.00 mL于5个50 mL容量瓶中,用异辛烷定容,得到浓度为10.0 μg/L、50.0 μg/L、100 μg/L、150 μg/L、200 μg/L的双酚F标准工作液和浓度为0.500 μg/L、2.50 μg/L、5.00 μg/L、7.50 μg/L、10.0 μg/L的双酚S标准工作液。上机前需按照12.1.2.3与食品模拟物浸泡液同步处理。
11仪器和设备
11.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配备电喷雾离子源(ESI)。
11.2涡旋振荡器。
11.3移液器:20 μL、50 μL、250 μL、1 000 μL、5 000μL。
11.4 分析天平:感量分别为0.000 1 g和0.01 g。
11.5恒温水浴锅。
11.6氮吹仪。
11.7聚四氟乙烯微孔滤膜:0.22 μm。
12分析步骤
12.1 试液的制备
12.1.1迁移试验
同5.1.1。
12.1.2食品摸拟物的处理
12.1.2.1水性、酸性、酒精类食品模拟物
移取迁移试验中得到的水性、酸性、酒精类食品模拟物约2mL,采用0.22μm聚四氟乙烯微孔滤膜过滤后供测定用。
12.1.2.2 油脂类食品模拟物
准确称取迁移试验中得到的橄榄油2g(精确至0.01g)于10mL试管中,加入3mL正己烷,混匀,加入3 mL甲醇-水混合液,涡旋振荡2 min,静置分层。吸取下层溶液,采用0.22 μm聚四氟乙烯微孔滤膜过滤后供测定用。
12.1.2.3异辛烷化学替代溶剂
准确吸取迁移试验中得到的异辛烷化学替代溶剂5mL至试管中,用氮气吹干,在试管中准确加入5mL甲醇-水混合液,旋涡混合2min,溶液采用0.22μm聚四氟乙烯微孔滤膜过滤后供测定用。
12.1.3空白试液的制备
按12.1.1和12.1.2处理未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接触的食品模拟物、化学替代溶剂。
12.2 仪器参考条件
12.2.1液相色谱条件如 下:
a)色谱柱:C18柱,柱长 50 mm,内径2.1 mm,粒径1.8 μm;或性能相当者。
b)流动相:A为水,B为甲醇。梯度洗脱程序见表2。
c)柱温:30℃。
d)进样量:2 μL。
12.2.2质谱条件如下 :
a)离子化模式:电喷雾电离负离子模式(ESI )。
b)质谱扫描方式:多反应监测(MRM)。
c)其他质谱参考条件参见附录B。
12.3标准曲线的制作
按照12.2所列的仪器参考条件,将标准系列工作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中,测定相应的峰面积,以标准工作溶液中双酚F(双酚S)的浓度为横坐标,以对应的定量离子峰面积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得到线性方程。双酚F(双酚S)标准工作溶液的色谱图参见附录C中图C.1~图C.8。
12.4 试液的测定
12.4.1 定性测定
按照12.2所列的仪器参考条件,测定食品模拟物试液和标准工作溶液,判断样品中存在相应的待测物应满足如下条件:
a)食品模拟物试样溶液与标准溶液的质量色谱峰保留时间差异在±2.5%范围内;
b)所监测定性离子的信噪比大于或等于3,且定性离子对的相对丰度与浓度相当的混合基质标准溶液的相对丰度偏差不超过表3的规定。
12.4.2 定量测定
按照12.2所列的仪器参考条件,将试样溶液和空白溶液注入到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中,得到目标物峰面积,根据标准曲线计算试样溶液、空白溶液中双酚F(双酚S)的含量c、c0,空白溶液中双酚F(双酚S)的含量c0不应高于方法检出限浓度。
13 分析结果的表述
同第6章。
14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其算术平均值的15%。
15 其他
本方法在使用水性、酸性酒精类食品模拟物、异辛烷化学替代溶剂时,双酚F检出限为0.002mg/kg,定量限为0.01 mg/kg;双酚S检出限为0.000 1 mg/ kg,定量限为0.0005 mg/ kg;使用油脂类食品模拟物时,双酚F检出限为0.01 mg/kg,定量限为0.05 mg/kg;双酚S检出限为0.0005 mg/kg,定量限为0.002 5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