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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场合下的防爆性能要求

安徽仪表电缆销售中心

2013/3/7 19:08:03

   据大家所知,形成爆炸的基本条件是:含有爆炸性物质空气(氧气)助燃剂;点火源(如电火花、炽热表面)。据有效统计:在石油、化工、煤炭等生产领域将不可避免地产生爆炸性物质的泄漏,并与空气形成爆炸性危险场所。

  a.在煤矿井下,2/3的场所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b在石油开产现场和精炼厂约有60-80%属爆炸性危险场所;

  c.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属爆炸性危险场所。

    故而危险场所是针对于爆炸性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数量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

我国将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I类:矿井甲烷;II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III类:爆炸性粉尘和纤维。

国外标准也有三类– 爆炸性气体;II – 爆炸性粉尘; III - 纤维。

因此,常见的危险性气体有:甲烷,丙烷乙烯氢气乙炔,并依次的可燃性升高。

防范以上高危环境下的主要技术措施接线端子防松、可靠的结构连接、载流限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外壳防护能力、绕组绝缘、温度保护等。对于通用接线盒,需通过试验确定允许的zui大耗散功率,并保证不超过外壳材料、绝缘部件、温度组别允许的温度。外壳不要求具有承受内部爆炸的强度,但至少应能承受规定的机械冲击,且具有IP54的外壳防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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