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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化工仪器网 2024-05-10 • 3894阅读
  【化工仪器网 标准发布】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标准的采用与融合已成为推动贸易便利化、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行为,提升国际标准的转化效率和实施效果。
 
  《征求意见稿》是市场监管总局为了加强国际标准采用工作,提高我国标准化水平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该管理办法明确了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程序、责任主体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特别强调了国际标准的采用应遵循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协调性原则,确保国际标准的有效转化和实施。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六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重新界定采用国际标准的范围和采标主体的范围
 
  为遵守知识产权政策,《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可以采用的国际标准的范围为ISO、IEC、ITU制定发布的标准。根据《标准化法》,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定位于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都不是全国范围内的标准。从标准定位角度考虑,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均不适宜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确需采用国际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全过程管理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结合国情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制定采标国家标准应首先满足国家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同时应满足采标国家标准制定过程的特有要求:《征求意见稿》一是增加对国际标准的动态跟踪、适用性分析、验证等预研工作要求;二是增强评估、起草、审核等环节工作要求;三是增加采标国家标准实施统计工作要求;四是缩短采标国家标准制定周期。
 
  (三)强化遵守知识产权政策要求
 
  近年来,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态势不断加剧,国际标准组织不断强化其成员国合规采用国际标准的要求。为符合国际规则,避免版权纠纷,《征求意见稿》在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对采标国家标准工作原则、立项与报批、标准公开等明确了遵守国际标准组织知识产权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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