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 2024-06-25 • 4009阅读
  【化工仪器网 行业百态】为坚决遏制“缺斤短两”计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根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jc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0日
点击阅读全文

猜你喜欢

相关产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