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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 山西省科技厅提出九项具体措施

化工仪器网 2024-09-19 • 353阅读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9月10日,山西省科技厅印发《山西省科技厅关于落实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的九条具体措施主要是为了解决科技人员在科技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等各个环节中面临的跑腿多、报销繁琐等问题,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提升科研人员的创新效率。
 
  《通知》共提出九项具体措施,涉及减轻项目申报环节事务性负担、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水平、提高项目验收效率、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和绩效导向等四个方面。
 
  减轻项目申报环节事务性负担方面,《通知》指出要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提高申报效率。精简盖章事项:简化申报流程中的盖章环节,降低申报成本。扩展经费“包干制”范围:将经费“包干制”范围扩展到科技人才类、科技战略研究类项目,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通知》指出要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提供查阅资金文件等功能。原则上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轻科研人员的迎检负担。优化基础研究项目管理,省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让科研人员有更多时间专注于科研工作。
 
  《通知》指出要精减验收准备时间,明确计划项目牵头处室答复时限,减少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合并验收:能合并验收的合并验收,提高验收效率。下放验收管理权限:继续推动省基础研究计划实行验收备案制,赋予基层单位更多管理权限。
 
  《通知》指出要对科研成果进行多维评价,注重测评项目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与价值,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颠覆性发现和“从0到1”原始创新。倾斜性支持:对取得较多重大成果的单位给予倾斜性支持,激励科研人员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
 
  除了上述九条具体措施外,山西省科技厅还通过其他方式支持科研人员。例如,出台《重点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指引》,旨在提升重点实验室原始创新能力和建设发展水平,扩大科研自主权,减轻科研工作者报项目评项目的压力。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解开束缚科研人员的“细绳子”,让科研人员能够更加专注于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为山西省乃至全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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