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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1万预算!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环境监测仪器

化工仪器网 2024-11-14 • 464阅读
  【化工仪器网 市场商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等。
 
  近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就“晋城市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监测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281万元。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5992024AGK00413
 
  2.项目名称:晋城市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监测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概)算:2281万元,最高限价:2281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需求书”)
 
  6.商务要求
 
标的名称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臭氧-VOCs监测站 非甲烷总烃 8
臭氧分析仪 8
气象五参数 8
稳压电源 8
数据采集仪 8
配套设施(监测站房、其他配套设施) 8
臭氧激光雷达 臭氧激光雷达 2
气象五参数 2
稳压电源 2
数据采集仪 2
配套设施(监测站房、其他配套设施) 2
大气光化学监测站 在线臭氧前体物监测仪(VOCs116组分) 1
在线甲醛监测仪 1
在线NOy监测仪 1
在线HONO监测仪 1
PANs监测仪 1
紫外辐射仪 1
光解光谱 1
气象五参数 1
稳压电源 1
数据采集仪 1
配套设施(监测站房、其他配套设施) 1
颗粒物粒径谱监测仪 10
大气氧化性监测仪 8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及设施的供应、安装、调试。
 
  (3)质保期:质保期一年,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投标、开标方式及评审方式
 
  1. 投标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
 
  2.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3. 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审。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投标人”处“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
 
  5.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
 
  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至10点00分
 
  7.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5日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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