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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四川出台《九条措施》

化工仪器网 2024-11-20 • 439阅读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四川出台的《九条措施》,即《科技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九条政策措施》,旨在加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九条措施》提出提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的支持比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以加大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聚焦人工智能、氢能、商业航天、核医疗、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支持链主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组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对通过四川省推荐承担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国拨经费10%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资助,用于项目成果在川落地转化。
 
  《九条措施》提出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政策精准化、个性化推送,支持企业直达快享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给予市(州)补助激励:鼓励市(州)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或年基础研究研发费用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激励。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市(州)奖补企业总经费20%的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最高1000万元补助。
 
  《九条措施》提出拓展“聚源兴川”支持范围,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和产业化:将“聚源兴川”支持范围从中央在川大院大所大学拓展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天府实验室,以及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省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遴选支持50个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和产业化,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推广服务模式:推广“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校企双进·找矿挖宝”等成果路演、对接、交易活动。遴选支持30个市场潜力大的重大创新产品,给予单个100万元补助。
 
  《九条措施》中提出了加快中试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措施,加快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对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省级财政按照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助,用于创新能力建设。对成果来源于企业的中试项目,按照不超过80%的比例,给予单个最高1000万元分担中试费用。
 
  《九条措施》提出了优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环境的几项措施,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减免科技型企业用房租金和服务企业情况,作为年度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为优秀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发放科技创新券: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30%的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给予市(州)补助激励:鼓励市(州)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奖补,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市(州)奖补企业总经费20%的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最高1000万元补助激励。
 
  《九条措施》将给予科技服务业企业补助: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对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省级财政按照其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给予奖补支持:对首次升规入统科技服务业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支持。对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含)且年增长20%以上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省级财政按照其营业收入5%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同时将遴选建设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化承载区,建设成果转化承载区:遴选建设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化承载区,为重大科技成果提供评估评价、技术转移、成果交易、产品投放、企业孵化、产业育成等综合服务。
 
  《九条措施》指出要鼓励开发典型示范应用场景,开发示范应用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发一批高集成性、高影响力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面向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应用实测和市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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