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截图:工业和信息化部
《规范条件》明确了综合利用企业的定义,即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企业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
在企业的设立和运营方面,《规范条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梯次利用企业产能原则上不低于1000吨/年,再生利用企业产能原则上不低于5000吨/年。土地使用手续必须合法,如果土地为租用,新申报时租用合同续存期限不少于10年。厂区面积和作业场地面积应与企业综合利用能力相适应,且作业场地需满足硬化、防渗漏、耐腐蚀等要求。
在设施设备和技术工艺方面,《规范条件》鼓励企业采用生产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环保水平和资源利用水平先进的生产设施设备。同时,企业应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清洁、高效、智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并鼓励使用绿色电力。此外,企业还应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建立溯源系统,将相关溯源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在资源利用和能源消耗方面,《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废旧动力电池贮存场地,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于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企业还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建立用能考核制度,加强对运输、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利用等各环节的能耗管控,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产品质量方面,《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和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应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权限,配备经检定合格、符合使用期限的相应检验、检测设备,建立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质量保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42号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我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现予以公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同时废止。
附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