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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助力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化工仪器网 2024-12-27 • 752阅读
  近日,财政部与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42号),总预算金额高达27.9639亿元。这一举措将加速推进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为提升全国医疗保障水平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持。
 
▲截图来自财政部
 
  根据通知内容,这笔资金将被明确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并指定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的相关支出。这意味着,随着预算年度的开始,资金将按程序逐步拨付到位,为各地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的提升注入强劲动力。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包括医疗设备购置与更新、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其中,医疗器械行业作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将直接受益于这笔资金的投入。补助资金的提前下达,将直接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加大对先进医疗器械的采购力度,从而推动医疗器械行业的快速发展。
 
  具体而言,这笔资金将助力医疗机构引进更为先进、高效的医疗设备,如高精尖的诊疗设备、智能化的康复器械以及便捷的家用医疗设备等。这些设备的引入,不仅将显著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与质量,还将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诊疗方案,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
 
  通知还强调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各级财政、医疗保障部门需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的提升,防止虚列支出、超范围使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这一举措无疑为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提前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单位)

2025年提前下达金额

1

北京市

4925

2

天津市

6917

3

河北省

13791

4

山西省

8656

5

内蒙古自治区

7876

6

辽宁省(不含大连市)

6664

7

大连市

936

8

吉林省

7846

9

黑龙江省

7203

10

上海市

5141

11

江苏省

8768

12

浙江省(不含宁波市)

7852

13

宁波市

1127

14

安徽省

9892

15

福建省(不含厦门市)

9014

16

厦门市

739

17

江西省

8413

18

山东省(不含青岛市)

13091

19

青岛市

988

20

河南省

12026

21

湖北省

7827

22

湖南省

10266

23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

9909

24

深圳市

550

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640

26

海南省

6641

27

重庆市

9678

28

四川省

14090

29

贵州省

8758

30

云南省

8124

31

西藏自治区

5866

32

陕西省

7268

33

甘肃省

9463

34

青海省

8190

35

宁夏回族自治区

5732

3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350

3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7422

合计

279639

作者: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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