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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发布 300余项目入围

化工仪器网 2024-12-30 • 1707阅读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的通知。此次预研究旨在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涉及新污染物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测数智化转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质量监测等五个领域,共计300余个项目入选
 
  在新污染物监测方面,清单包括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中拟制订的技术规范、分析方法标准和标准样品,以应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新污染物监测需求。
 
  对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清单涵盖了多个行业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修订,如火力发电、造纸工业、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电镀工业和涂装等。这将有助于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更为可靠的数据支持。
 
  在监测数智化转型方面,清单中的项目将支撑新型感知技术应用、站点设施升级改造、数据生产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等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方面,清单涉及了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等评价指标的分析方法标准,以及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海岛等监测技术规范。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在生态质量监测方面,清单将围绕监测网络建设运行、生态质量遥感监测、生态质量地面样地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等方面开展标准规范制修订,以提升生态质量监督监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清单涉及了多种仪器检测方法和仪器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等仪器检测方法,以及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浮游植物自动显微扫描成像分析仪等仪器技术要求。这将为生态环境监测提供更加先进和准确的技术手段。
 
  根据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预研究工作,编制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预研究周期为18个月,期间项目承担单位需进行文献调研、条件试验、实验室间验证等工作,确保完成标准制修订过程的全部实验研究和材料编制工作。所有项目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向监测司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为确保项目进展顺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及时跟踪预研究项目的研究进展。监测司也将对完成预研究的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请立项。立项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将由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继续承担。
作者: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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