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准并发布了《食品中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等13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2项修改单。
▲截图来自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司
此次发布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修改单,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检测内容。包括对食品中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BJS 202401),对食品中别嘌醇、苯溴马隆、非布司他等化合物的测定(BJS 202402),畜禽类食品中松香酸、脱氢松香酸的测定(BJS 202403),以及饮料酒、饮料、茶叶及代用茶中对乙酰氨基酚等60种化合物的测定(BJS 202404)等。这些方法的发布,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加准确、科学的检测手段,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此外,公告中还涉及到了食品中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化合物的测定(BJS 202405),调味品和肉制品中新品红、曙红和猩红的测定(BJS 202406),以及食品中富马酸二甲酯的测定(BJS 202407)等。这些检测方法的完善,不仅填补了现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的空白,还为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公告还包括了《水产品及水中丁香酚类化合物的测定》第1号修改单和《食品中辛基酚等5种酚类物质的测定》第1号修改单。这两项修改单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相关检测方法的操作流程和结果判定,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是指在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采用的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在食品检验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农兽药残留检测、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检测、掺假掺杂物质检测、营养成分和功效成分检测以及天然毒性代谢物检测等方面。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填补了现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的空白,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加全面和科学的支持。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一次重要补充和完善,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
素材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作者:宋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