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科学
仪器”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1715号),启动该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以及港澳特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并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项目须注重产学研结合,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经费方面,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指南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未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少于50%,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省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财政资金。限项方面,同一法人单位(高等院校除外)申报同一专项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近三年年均研发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放宽至不超过6项(牵头不超过2项)。
通知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原则上应来自项目牵头单位,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组织实施,防止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通知同时列明了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的七类情形,包括项目负责人有3项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有在研省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验收、多头或重复申报、已获省科技计划立项、未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记录等。
申报采用在线无纸化方式,申报单位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材料。企业申报还须上传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日17:00。
作者:宋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