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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浙电力35KV电缆分支箱二进一出供应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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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上海民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低压电气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规模型企业。专业生产低压启动器,配电箱,户外高压真空断路器,高压电力计量箱,高压电缆分支箱,高压环网柜,电力电缆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公司拥有*的生产制造技术,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精密的*检测设备,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以“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为宗旨,先后从各大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引进大量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走高科技企业发展之路,保质量、重信誉,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向广大用户交付有高技术性能,高适应能力的电器产品。
公司坚持“用世界的眼光看品质”的质量方针,以打造“民浙”品牌为理念,稳健务实、锐意创新、坚持科技兴业,秉承“质量立企、科技兴企、品牌营销、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致力于电气行业的品质铸造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Z佳解决方案,共创电力行业的繁荣。
民浙电力35KV电缆分支箱二进一出供应河北使用环境条件
1.10.1 海拔高度 : 480~900m之间
1.10.2 环境温度
高: +40.8 °C
低: -12.4°C
1.10.3 日照强度: 0.1W/cm2
1.10.4 大风速:27m/s
1.10.5 环境相对湿度
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 95%
1.10.6 地震烈度:8度
水平加速度: 0.25g
垂直加速度: 0.125g
1.10.7系统额定频率: 50HZ
2 技术特性要求
形式: 35kV电缆分支箱
额定电压: 35kV
额定频率: 50HZ
高工作电压: 40.5kV
额定电流: 630A
安装位置: 户外
箱体颜色: 军绿色
额定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25kA(2s)
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 50kA(0.3s)
防护等级: IP56
额定绝缘水平:
a)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对地85kV/1min
b)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对地125kV
主回路电阻: <140μΩ
民浙电力35KV电缆分支箱二进一出供应河北技术性能要求
3.1母线室是由2mm钢板围城的密封式。电缆接头支架位于母线室的上部,用来支撑套管,套管则用来固定电缆接头,电缆接头的相间距离为400mm。另外,断路指示器和带电显示器也安装在母线室内。母线室所有带电部件都用硅橡胶外包绝缘处理。避雷器额定电压为51kV,5kA雷电冲击电流下的大残压(峰值)不大于134kV。
3.2、进、出线均配高压带电显示器。
3.3、壳体接地点的接触面积应满足要求,接地螺钉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接地点应标有“接地”字样或其他接地符号。
3.4、电缆分接箱箱体采用全密封结构,顶部加隔热层。箱体应有良好的外观和防御能力,防护等级IP56,母线到箱壳及相间距达到400mm,电缆接头支架采用不锈钢材料,箱的加封板,箱门按防风雨设计,304不锈钢箱体,不小于2mm厚,外层烤漆、品绿色,不锈钢铰链,门锁考虑专业人员通用。
3.5、民浙电力35KV电缆分支箱二进一出供应河北采用全绝缘、全密封、铜排型式,满足防潮、防洪水、防凝露的要求。确保箱体满足20年免维护。
3.6、电缆分接箱要求可以在一点实现多路分支、组合灵活,满足多种接线要求。
电缆接头符合GB11033.3-89《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电缆头》的技术标准要求。
3.7、电缆分接箱的接地系统应符合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的要求。电缆分接箱的箱体设接地导体,该接地导体上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固定连接端子,其数量不少于两个,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端子配直径不小于12mm的铜质螺栓。
3.8、零配件要求
配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见附表一 |
带电显示器 | 套 | 按进出线回路配置 |
35kV避雷器 | 只 | 3(布置在出线侧) |
6、电缆终端头建议采用螺旋紧固式连接。
7、本工程电缆分接箱均需带开关。
4 试验
根据新版的IEC标准和国家标准(GB)进行试验。试验中,要遵循并执行下列附加要求和IEC的补充说明。
试验:应包括绝缘试验、温升试验、回路电阻测量、动热稳定试验、防护等级检查、密封试验、地震试验等。
出厂试验:电缆分接箱都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试验,试验项目应包括结构检查、机械特性、工频耐压试验、回路电阻测量等。
现场试验:按照业主方相关项目和标准执行。
4.1 型式试验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定期试验报告。报告应包括国家标准所要求进行的所有型式试验项目。提供试验报告的单位必须是有相应资质能力证明的检测单位。
4.2 例行试验
出厂的每只避雷器都要进行例行试验,试验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投标人交货时应同时提供完整的近例行试验报告,报告必须有具体实验数据,“合格”/“不合格”将不被接受。
4.3 现场验收试验
本试验由买方提出,在交货地点进行,具体项目需经双方协商确认。
4.4 监督试验
本试验由双方共同协商,在生产企业内进行,但业主方需提前2
周或其他约定时间通知投标人。试验项目如下:
4.4.1 直流1mA参考电压试验。
4.4.2 0.75倍直流1mA参考电压下漏电流试验。
4.4.3 持续电流(全电流和阻性电流)试验。
4.4.4 工频参考电压(同时记录参考电流值)试验。
4.4.5 比例单元或电阻片残压试验(同时记录比例单元或电阻片的直流1mA参考电压值)。
4.4.6 2ms方波冲击电流试验(同时记录电流、残压、峰值的视在持续时间)。
4.4.7 4/10µs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两次间隔时间为50~60s)。
4.4.8 人工加速老化的功率损耗变化趋势判断试验(施加UCT电压100h,温度115℃±3℃)。
4.5 其他试验
除以上的试验报告外,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避雷器的以下试验报告:
4.5.1 人工污秽试验报告
4.5.2 电压分布试验或计算报告
4.5.3 电阻片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报告
4.5.4 绝缘件试验报告
4.5.5 放电计数器或监测器试验报告。
5 技术服务、工厂检验
5.1 技术服务
5.1.1 概述
1)卖方应一名安装监督人员或一名试验工程师兼任卖方工地代表,负责协调与买方、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还应提供一名或多名可胜任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安装承包商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质量负责,并对与合同设备安装质量和现场试验有关的其他事项负责;安装承包商将提供安装所必需的劳动力,以及必要的设备,并将负责安装工作进度。安装监督人员应负责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实施,除非当发生工作未按照他的指示执行的情况,而又立即以书面将此情况通知买方。安装监督人员应对合同设备的起动和试运行负责,并且应在设备运行前作终调整。
2)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
方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员数量、在买方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又不需要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的服务,则可根据买方的利益,要求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
3)卖方应该编制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经买方确认后,作为安装所需时间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
5.1.2 任务和责任
1)卖方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和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试验。
3)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复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程度。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5.2 工厂检验和监造
5.2.1 买方有权派送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工厂加工制造进行检验。买方将用书面形式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身份通知卖方。
5.2. 若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除非由于买方的人员不恰当的装卸而致其损坏,并非卖方过失所致。
5.2.3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目睹,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5天内通知卖方,买方接到通知后,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包装和储运情况。
5.3.4 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
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书面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可自行组织检验。
6.包装、运输
6.1包装
6.1.1 供方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和需方的实际运输条件,将电缆对接箱
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适合于铁路、公路和水路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好,并将全套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外形出厂图、运输尺寸图、产品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应妥善包装防止受潮,
6.1.2 大件和重件需在运输文件中附上尺寸图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图纸和说明,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志。
6.1.3 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在箱内,在箱上注明”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6.1.4 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能有重号。包装箱外壁的文字与标志应耐受风吹日晒,不可因雨水冲刷而模糊不清,其内容应包括。
(1) 合同号;
(2)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3) 隔离刀闸、电缆分接箱名称及型号;
(4) 毛重和隔离刀闸、电缆对接箱总重;
(5) 包装箱外形尺寸;
(6) 制造厂名称;
(7) 包装箱储运指示标志:“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等字样。
6.1.5 从供方发货至需方收到期间,设备应完好无损。凡因包装不良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供方自负。
6.2 运输
6.2.1 供方负责将设备安全运抵需方的地点。设备从生产厂家至需方地点的运输和装卸全部由供方完成。装运货物时,需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
6.2.2 电缆对接箱、隔离刀闸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或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6.2.3 在设备启运时,供方应以的方式通知需方以下内容:
(1) 设备名称;
(2) 件数、件号、重量;
(3) 合同号;
(4) 货运单号;
(5) 达到港(站);
(6) 设备发出日期。
6.2.4设备运抵后供方收到需方通知的两天内,供方必须派人免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所需器械和仪表由供方自行解决,并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
7设备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
7.1分接箱单台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 厂家 | 备注 |
1 | 电缆分接箱 | DFW-40.5/630 | 台 | 1 |
|
|
2 | 避雷器 | HY5WZ-51/600 | 组 | 1 |
|
|
3 | 带电显示器 | DXN-35Q | 只 | 2 |
|
|
4 | 电磁锁 | DSN | 只 | 1/每个 开启门 |
| 每个可开启门一只 |
7.2工具及备品备件: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分合把手 |
| 把 | 5 |
|
|
2 | 门钥匙 |
| 把 | 2/每台开关 |
| 备用5只 |
3 | 带电显示器 |
| 只 | 2/每台 |
| 备用3只 |
交货地点:风电场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并经四方开箱验收。
交货日期: 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7.3供货数量
7.3.1分接箱供货数量
序号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1进1出 | 座 | 8 |
| 电缆对接箱 |
电缆分接箱需求一览表:
分接箱编号 | 接线形式 | 备注 |
分接箱1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
分接箱2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
分接箱3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
分接箱4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
分接箱5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
分接箱6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
分接箱7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
分接箱8 | 1×YJV22-26/35-3×240进线;1×YJV22-26/35-3×240出线 | 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