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完整的危废实验室,该如何配备?
2021-04-161485对于一个完整的危废实验室,如何配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标准号:GB 5085.7—2019代替 GB 5085.7-2007,2020-01-01 实施。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HJ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
2. 鉴别程序
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2.1 依据法律规定和 GB 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2 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2.3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 GB5085.1、GB 5085.2、GB 5085.3、GB 5085.4、GB 5085.5 和 GB 5085.6,以及 HJ 298 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2.4 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3. 标准对应设备
序号 | 标准 | 所对应的设备 |
1 | 《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 金属腐蚀试验仪 |
2 | 《GB 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4.1液体易燃性危险废物 | 闭口闪点仪 沸点仪 |
3 | 《GB 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4.2固体易燃性危险废物 | 固体燃烧速率试验仪 |
4 | 《GB 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4.3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 | 气体危险特性测试仪 |
5 | 《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5.1具有爆炸性性质 | 隔板试验仪 |
6 | 《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5.2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 | 遇水放气试验仪 |
7 | 《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5.3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 | 氧化性固体试验仪 |
对于一个完整的危废实验室,如何配备?我们应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虑。
1、业务来源,需要鉴别废弃物类型
2、实验室条件;空间、地面承重、环境通风、安全条件等
3、资金预算是否充足。
举例:某第三方实验室,租用实验楼,有通风管道,初期面积500平方,后期扩大到1000平方,业务来源主要承接环保部门的危废鉴定业务,样品多数为固体液体燃烧、腐蚀性居多,自有资金购买设备。设备配置方式如下:
v 首批采购设备腐蚀性(金属腐蚀性试验仪)、液体和固体易燃性鉴别(闭口闪点仪、沸点仪、液体持续燃烧试验仪、固体燃烧速率试验仪)、理化参数设备(PH值、熔点、相对密度测试仪、黏度);
v 第二批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遇水放气试验仪、qinhuawu反应性测试仪)、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氧化性固体试验仪、氧化性液体试验仪)、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气体危险特性测试仪);
v 第三批其他鉴定类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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