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每个县市区须配备1辆食品快检车2017年内到位
时间:2017-07-11 阅读:1665
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省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基层市县提出的明确要求,并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强力推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通知》中显示,县级已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要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牌子,主要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有机构,有充足岗位。食品药品监管已下放乡镇(街道办)政府管理、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要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乡镇(街道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分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专门从事食品药品监管的人员数量要按照辖区人口万分之三的要求足额配备到位。 《通知》要求,要加强推进市县食品检测资源整合,每市建立三至四个重点县级食品检测机构,成为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为多个县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对已建成的县级食品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检验服务作用。完善乡镇检验检测和执法装备配置,提高专业检测能力和专业化程度。每个县(市、区)需配备一辆食品快速检验车(含车载设备),没有配备到位的2017年内要尽快配备一辆食品快速检验车(含车载设备),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