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板戳穿强度的测定法
时间:2009-12-25 阅读:2308
纸板戳穿强度的测定法
纸板的戳穿强度是指用一定形状的角锥穿过纸板所需的功,即包括开始穿刺及使纸板撕裂弯折成孔所需的功,以kg·cm(J)表示。本方法可适用各种类型纸板如箱板纸、瓦楞箱板纸等。
1 取样及处理
1.1 试样按GB 450-79《纸与纸板平均试样的采取及检验前试样的处理方法》的规定采取及处理,并在标准的温、湿度下进行测定。
2 仪器
2.1 戳穿强度应用符合下列要求的Beach戳穿强度测定器(如图:略)进行测定,该仪器借助摆锥的方法产生撞击。
仪器架的台板应牢固地安在坚固的基础上,以免损耗能量,仪器应放置在的水平位置,使试验时不能振动。
2.2 摆锤装有形状为90°圆弧的臂,角锥安在其上,角锥应为一正三角棱锥形,高25±0.7mm,棱边圆角的半径为1.5mm。
棱锥形底边之一应与摆锤的旋转轴平行,底部的对角应指向旋转轴。
2.3 夹板装置,为固定试样,备有两块水平夹板,上边的夹板是固定的,与试样接触的上夹板的下面应处于通过摆锤轴的水平面或位于不高于这水平面的7mm处。夹板的有效面积不应少于175×175mm。
夹板中间有一等边三角形的孔,边长为100±2mm,上、下夹板的孔应相重合,夹角处圆弧半径为3.0mm。
施于夹板间的力量低限度为25kg[250N(牛顿)],但不能超过100kg[1000N(牛顿)],如果仪器没有测量夹力的装置,那么当作试验时所使用的力以保证试样不要松动。
2.4 读数指针及读数盘:试验结果应以有摩擦负荷指针在读数盘上所指向的部位来表示。在读数盘上刻有许多相当于功范围的刻度,刻度的刻划应以kg·cm或J(焦耳)为单位注。读数盘的范围为0~60 kg·cm(0~5.89J),0~120 kg·cm(0~11.77J),0~240 kg·cm(0~23.54J),0~480 kg·cm(0~47.1J)四档。
指针安装的摩擦力应使之刚能平稳地移动而没有甩动。
注:1 kg·cm = 0.098J
3 戳穿强度测定器的调节及校准
3.1 对任何测定范围,当摆锥的重心处于zui低点时,角锥的应在通过摆锤旋转轴的水平的±5mm范围内。若不在允许范围内,升降平衡铊调节。
3.2 零点的调节:除去摆上的重铊和试样夹板,然后将指针拨至zui大值处,把摆置于开始试验位置,压下释放按钮,摆即摆动,这时指针必须指在零点,否则用摆上的零点调节螺丝调节。在更换不同重量的重铊时,零点需重新校对。
3.3 指针摩擦力之调节:将指针放在零点,抬起摆于开始试验位置,压下释放按钮,摆即摆动,这时指针不得超出零点外3mm,否则在指针轴承上注油润滑或放松指针弹簧的压力予以调节。
3.4 摆轴摩擦的校准:在不加任何重铊时,释放摆体自由摆动停止,摆动次数不应少于100次。
3.5 防摩擦环阻力的校准:指针调好零点后,将一块中间开有边长61mm等边三角形孔的铝板,该板的孔与试样压板的孔对正,压在压板中间,然后释放固定好防摩擦环的戳穿头,观察防摩擦环的阻力,不应大于0.8kg·cm(0.078J),如不符合要求,可调整三角形戳穿头的三个顶球螺钉,使弹簧的压力增大或减小来调节。
3.6 摆体总力矩的校准:在摆体配重孔的后端,加一小轴,小轴的末端装一垂直向下的螺钉,把摆体放在待释放位置,螺钉的下端顶在天平的一端(或顶在磅秤盘上),释放摆,在天平的另一端加砝码,直至摆体的上平面平行(即天平达到平衡)为止,以下式计算摆的总力矩:
摆的总力矩 = Wh - W′h′
式中:W--砝码重;
h--摆轴轴心至联结螺钉的中心距离;
W′--联结螺钉的重量;
h′--摆轴轴心至联结螺钉重心的距离。
4 试验步骤及结果计算
4.1 将不小于175×175mm的试样置于夹板间并以固定的力施加于夹子上,试样要夹紧在正中间,如果测定器设有一夹力测量装置,可把力记录下来。调整摆锤,当需要时附加重铊以选择适当的功的范围,这样将使所得试验结果保持在20~80%的范围内。
把防摩擦环套在角锥后面,并将指针拨到zui高刻度值,把摆锁在开始试验位置,压下释放按钮,摆即摆动,角锥*戳穿的穿过试样。从相应的刻度中读出相当于用作戳穿试样和克服测定器摩擦作用所用的总功量,准确至1格。如刻度读数的测量范围在122.4kg·cm(12J)的,应准确到1kg·cm(0.1J);测量范围在122.4kg·cm(12J)以上的,则准确到2kg·cm(0.2J)。
如果摩擦作用大于或等于1%时,则以预先测定因设备摩擦而引起的功损失来补偿试验结果。
4.2 每一包装单位中,从取出的不同的纸样上切取8个试样,一半试样以纵向平行于摆的摆动平面的方向,另一半试样以横向平行于摆的摆动平面方向进行测定。
纵向平行于摆的摆动方向时,测定值称为纵向戳穿强度。
以正面、反面、纵向和横向所有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并报出zui大值和zui小值。计算结果准确到0.1kg·cm,如以J表示时,数值小于12J的,准确到0.1J,数值大于12J的准确到0.2J。
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QB 495-64作废。
国家标准总局发布 1981年8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轻工业部造纸研究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