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521—2005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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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方远建筑公路实验仪器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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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
本方法规定了水泥混凝土拌合物室内拌和与现场取样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普通水泥混凝土的拌和与现场取样,也适用于轻质水混混凝士、防水水泥混凝土、碾压水泥混凝土等其他特种水泥混凝土的拌和与现场取样,但因其特殊性所引起的对仪具及方法的特殊要求,均应按这些水泥混凝士的相关技术规定进行。
引用标准: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244)
《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JGT245)
2仪具与材料
21强制式搅拌机:应符合现行《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244)的规定
22振动台:应符合现行《混凝士试验用振动台》(JGT245)的规定
23磅秤:最大量程不小于50kg,感量不大于5g
24天平:最大量程不小于2000。感量不大于1g
25其他:铁板、铁铲等
3拌和步骤
31拌和时保持室温20℃±5℃,相对湿度大于50Pn
32拌和前,应将材料放置在温度为20℃45℃的室内,且时间不少于轴h
33为防止粗集料的离析,可将集料分档堆放,使用时再按一定比例混含试样从抽样至试验结束的整个过程中,避免阳光直晒和水分蒸发,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4拌合物的总量至少应比所需量多20%以上。拌制混凝士的材料以质量计,称量的精确度:集料为士%,水、水泥,掺合料和外加剂为0.5%
35粗集料、细集料均以干燥状态(含水率小于0.5%的细集料和含水率小于0.2%的粗集料)为基准,计算用水量时应扣除粗集料、细集料的含水量
3.6外加剂的加入
(1)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且不含潮解型盐类的外加剂,应先和一部分水泥拌和,以保证分散
(2)对于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但含潮解型盐类的外加剂,应先和细集料拌和
(3)对于水溶性或液体外加剂,应先和水均匀混合
(4)其他特殊外加剂,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7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用具,如铁板、铁铲、抹刀,应预先用水润湿,使用后必须清
洗干净。
3.8使用搅拌机前,应先用少量砂浆进行涮膛,再刮出湖膛砂浆,以避免正式拌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黏附筒壁的损失。膛砂浆的水灰比及砂灰比,应与正式的混凝土配合比相同。
3.9用拌和机拌和时,拌和量宜为搅拌机最大容量的14-34
3.10搅拌机搅拌按规定称好原材料,往搅拌机内顺序加入粗集料、细集料、水泥。开动搅拌机,将材料拌和均匀,在拌和过程中将徐徐加水,全部加料时间不宜超过2min。水全部加入后,继续拌和约2min,而后将拌合物倒出在铁板上,再经人工翻拌1-2mm,务必使拌合物均匀一致
3.11人工拌和:采用人工拌和时,先用湿布将铁板、铁铲润湿,再将称好的砂和水泥在铁板上拌匀,加入粗集料,再混和搅拌均匀。而后将此拌合物堆成长堆,中心扒成长槽,将称好的水倒入约半,将其与拌合物仔细拌匀,再将材料堆成长堆,扒成长槽,倒入剩余的水,继续进行拌和,来回翻拌至少10遍
312从试样制备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n(不包括成型试件)
4现场取样
41新拌混凝土现场取样:凡是从搅拌机、料斗、运输小车以及浇制的构件中取新拌混凝土代表性样品时,均须从三处以上的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同份量的代表性样品(不要抽取已经离析的混凝土),在室内集中用铁铲翻摔均匀,而后立即进行拌合物的试验,拌合物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数量的15倍,且最小体积不宜小于20L。
42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
条文说明
水泥混凝土合物的性能与井和过程密切相关,为规范室内挤和水混混凝土抨合物和现场混凝土笄合物取样,特制定本方法。由于配合比计算时以原解千燥状态为基准,所以,应事先测得原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