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晶操作规程
时间:2012-03-07 阅读:2390
平晶操作规程
1.目的:查明和确认平晶的技术状态是否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展对平面平晶、平行平晶的检定。
3.依据文件:JJG28-2000,平晶检定规程。
4.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2等标准平晶。其中主要检定工具包括光学计、测长机、平面等厚干涉仪。
5.检定时的环境要求:温度20±5℃和湿度不大于80%RH(平面平晶)、温度20±3℃和湿度不大于80%RH(平行平晶)的检定室内进行。
6.检定前的准备工作:
6.1查看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管理标志(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则一律不准使用,应及时与技术科,查明原因。
6.2查看检定室内温度、湿度是否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如不满足,应使用空调器调节检定地点温度,使其满足要求。
6.3用干净白布将被检平晶表面擦净。
6.4被检平晶放置在检定室内,等温的时间应不少于10h。
6.5准备好检定工具,原始记录表格(原始记录表格样式见附录)。
7检定步骤:
7.1外观及表面质量:
根据规程要求,借助放大镜目力观察。
7.2外形尺寸:
平行平晶中心长度尺寸用测长机直接检定。其他外形尺寸用游标卡尺进行检定。
7.3两端面夹角:
平面平晶两端面夹角用1级百分表检定。
7.4工作面与母线垂直度:
用分度值不大于5′角度规进行检定。
7.5非工作面平面度:
平面平晶采用不小于被检平面平晶直径的2级平晶检定。
7.6两工作面的平行度:
用光学计进行检定。
7.7工作面的平面度:
用平面等厚干涉仪与2等标准平晶比较检定。
8.检定结果的处理:
经检定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平晶,出具检定证书。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平晶发检定不合格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9.检定周期:
工作平晶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检定周期,zui长不超过一年。
10.检定操作结束的处理:
10.1将标准放入盒内,其他配套设备放归原存放处。
10.2填写《计量标准器使用记录》。
10.3清理工作场所。
10.4平晶的检定周期为一年,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检定。
10.5原始记录的填写执行程序文件《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程序》
10.6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填写执行程序文件《结果报告程序》
附录《平晶检定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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