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淋室的生产环境及使用要求
时间:2013-08-15 阅读:2292
一、风淋室生产环境要求
风淋室的组装车间应保持清洁。
二、风淋室材料要求
1 所有柜体和装饰材料应能耐受正常的磨损、耐腐蚀、易清洁。材料性能稳定,有足够的强度,具有防火耐潮能力。
2 所有表面应使用表面光滑经处理不易腐蚀的材料制作。板材厚度应满足强度要求,厚度不宜小于1.2mm。宜使用不锈钢制作。
三 、风淋室的使用环境要求
1 使用环境要求
a)环境洁净度: 宜在8级以上环境使用。(大于等于0.5μm的粒子小于3500粒/l)
b) 温度:5℃~35℃。
c) 相对湿度:35%~85%。
2吹淋时间(小室式)
人员在风淋室内的吹淋时间应不少于20秒。一般为20秒~40秒,根据需要设定。
3 导线
应达到GB 4793.1的要求。
4 电源开关
总电源、风机和照明等均应采用同时切断或接通电源各极的全极开关。开关应通过安全认证。
5 熔断器、断路器
总电源、风机、照明等,应设置熔断器、断路器。
6。*使用次数
各种功能应能长时间正常工作,吹淋室*使用次数应不少于5000次。
四 、风淋室外观要求
a) 表面应无明显划伤、锈斑、压痕,表面应光洁,外形应平整。
b) 说明功能的文字和图形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端正、牢固。
c) 焊接应符合相应的表面光滑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