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的Z佳培育—种子培育箱
时间:2013-08-16 阅读:18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是一个粮食大国,种子就变成了粮食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种子工作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得到了迅速发展。回顾60多年来我国种子工作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几个发展阶段。
1957年以前是我国种子工作恢复发展阶段。1949年12月新中国的*次全国农业会议,就把推广良种作为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来。1952年2月农业部召开华北农业技术会议,制定了"五年良种普及规划(草案)",提出进行全国性良种普查,积极发掘优良农家品种。
1956年农业部成立种子管理局,同年发出《征集农作物地方品种》的通知,1957年在北京双桥开办全国种子培训班。这一时期,作物良种的生产、供应以农户自留种为主,调剂部分由农业部门提计划、粮食部门为主组织收贮、调拨。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各地农业工作者的积极工作为我国种子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8~1978年的20年间,是我国种子业发展的初级阶段。1958年2月,国务院批转粮食部、农业部《关于成立种子机构意见的报告》;同年4月,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种子工作会议,总结了前几年种子工作的经验教训,根据当时农业合作社集体经济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提出了"依靠农业合作社自选、自繁、自留、自用,辅之以必要调剂"的"四自一辅"种子工作方针。遵照中央政府的指示精神,各省、地、县农业部门相继成立了种子站、良种场,逐步建立起了一支专门的种子工作队伍,从事着引种、试种、调剂余缺、贯彻"四自一辅"种子工作方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着我国种子事业的进程。这一时期,在品种选育、推广上以常规品种为主,后期开展了杂交种的引进、选育和推广。尽管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但我国的种子队伍还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种子事业有了较好的发展。
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整个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对外
开放、对内搞活的改革政策,开创了我国种子工作现代化新局面。而早在1978年5月,国务院就批转农林部《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报告》,要求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省、地、县建立种子公司,并制定了"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种子质量标准化,品种布局区域化,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供种"的"四化一供"种子工作新方针。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省、地、县相继在原种子站的基础上建立起行政、技术、经营三位一体的国营种子公司。农业部先后在全国460多个县进行"四化一供"的试点工作。1981年,全国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随后各省也建立起地方品种审定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种子机构,壮大了种子工作队伍,全面开展起粮食、油料、蔬菜等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试验、示范、审定、销售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子公司的良种经营工作蓬勃开展,良繁基地、仓储设施、加工运输机械、质量检测仪器、配种育种仪器种子发芽箱和光照培养箱等等都有了很大改进,种子工作的实力逐渐壮大。
1995年制定并实施的"种子工程",启动了我国种子行业行政、经济体制的真正改革。多年来,我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即便是改革开放开始制定的"四化一供"种子工作方针,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国的种子工作在发展中表现出四大问题:
1.经营规模小、全、散,限制了优势的发挥。我国种子体系是按行政区划建立的,各省(区)、市、县甚至乡镇都有自己的种子部门,实行"区域割据"式的自给自足经营方式,好的种子进不来也出不去,限制了优势单位优势的发挥,弱势单位则在勉强维持。
2.经营种子多、乱、杂,阻碍了专业化、商品化。同时,小而全的经营方式难以发挥地域、专业优势,难以向专业化、商品化发展。
3.政、事、企不分,不利监督、管理。一个地方的种子部门常为一班人马,多块牌子,既搞经营,又搞管理,结果造成管理不到位、经营也搞不好。
4.育、繁、推脱节,限制了新品种的选育。育种的不卖种,卖种的不育种甚至不懂种,导致科研单位育种经费不足,而种子公司无新品种经营,且优种不能优价,种子商品化程度低。
我国种子业的状况已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满足社会化大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要求,更难以与经济接轨参与竞争。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促进我国种子业的快速发展,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种子工程,并将其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种子工程,加快良种培育、引进和推广",并要在20世纪末至2010年基本实现。
我国到目前基本上已完成了预期的计划,对于种子行业的发展,我们有更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