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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雾试验过程中应记录哪些内容

时间:2015-09-22      阅读:1324

盐雾试验过程中应记录哪些内容

     ASTM_B117盐雾喷射(雾化)装置操作的标准实施规范第15节详细讲解了盐雾试验过程中应记录以下资料:
     一、除非在规定被测试的材料或成品的标准中另有规定,那么应要记录如下信息:
     1.在配制盐溶液中所使用的盐和水的类型。
     2.在雾化室的暴光区的所有温度读数。
     3.每个雾收集装置中获得的日常数据记录,包括以下:
     (1)收集到的盐溶液量,以每小时每80平方厘米(12.4平方英寸)多少毫升计。
     (2)收集到的溶液在35℃(95°F)下的浓度或比重
     (3)收集到的溶液的PH值
     二、试样类型和它的尺寸,数量或部件说明
     三、试验前后清洗试样的方法
     四、在盐喷雾室支承或悬挂物体的方法
     五、除非另有规定,包含识别标记或与支承或支架接触的电镀、涂层或双层材料的切边和区域应根据本规范的条件用适当的稳定涂层来保护。按规定要求所使用的保护的说明。
     六、暴光时间
     七、在暴光中的中断,原因,和持续时间
     八、所有的检验结果。
     注:如果没有接触试样的雾化盐溶液被返回到贮存槽,好也记录下该溶液的浓度或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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