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盐雾试验箱检验条件的要求
时间:2015-11-18 阅读:493
盐雾试验箱在检验时的气候条件、电源条件、用水条件和其他条件应符合GB/T8170.1-2008第4章的规定。内容如下:
一、气候条件
1、温度:15℃~35℃;
2、相对湿度:不大于85%RH;
3、气压:80kPa~106kPa。
注:对大型设备或基于某种原因,设备不能在上述条件下进行检验时,应把实际气候条件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当有关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时,应在该标准中另行规定。
二、电源条件:符合设备相关的电源要求。
三、用水条件:符合设备相关的用水要求。
四、其他条件:
1、设备周围无强烈冲击、振动、电磁场及腐蚀性气体存在;
2、设备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其他冷热源影响。
盐雾试验箱的外观和安全要求应符合GB/T8170.1-2008第8章的规定。内容如下:
一、受检设备的名称、型号、主要性能指标、生产厂、设备编号、制造年月均应有明确的标记。
二、受检设备的控制仪表、设定仪表和指示仪表等均不应有明显影响性能的缺陷。
三、受检设备的各种安全报警保护装置应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