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应具备哪些功能?
时间:2015-03-09 阅读:951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自动监测:根据用户的设定,系统能连续、及时、准确地监测目标水域的水质及其变化状况;
2、自动化控制:现场利用PLC可控制水泵、电磁阀、空压机等设备,完成管路取水、配水、清洗、反吹等分步功能;
3、数据采集:现场测站信息处理系统具有信息提取采集功能,并把提取采集来的数据以统一的格式自动存入数据库;
4、数据传输:监测站可自动与监测中心站建立连接,并把数据存入本地和中心站数据库;支持拨号、GPRS、GSM、CDMA网络;
5、直观显示:现场可通过LED触摸屏实时显示仪器运行状态和监测数据;
6、自动报警:当监测数据发生较大变化时自动向中心站进行报警,如:数据异常、仪器状态、电源停电等报警功能;
7、设备运转状态管理:具备自动运行、停电保护、来电恢复功能;维护检查状态测试,便于例行维修和应急故障处理;
8、远程控制:远程设置监测时间及频次、数据召测、打开关闭自动运行等远程控制功能。
9、数据处理:中心站具备对监测数据进行合理性检查和实时处理,按规定格式存入数据库;能进行分析、统计计算数据(如:月均值、年均值及日、月、年、zui大值统计),并能按规定标准(可修改)进行水质评价、各类图表处理;
10、反吹清洗:在每次分析的过程中,对系统管路进行反吹清洗,具备除藻、杀菌功能。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一般的构成如下:中心站通过卫星和网络两种通讯方式实现对各子站的实时监视、远程控制及数据传输。每个子站是一个独立完整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一般由6个主要子系统构成,包括: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监测仪器系统、PLC控制系统、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子系统及远程数据管理中心、监测站房或监测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