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检定规程
时间:2011-10-26 阅读:15085
《数字指示电子秤检定规程JJG539--1997》
一、 名词
1、 检定:
为评定电子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2、 检定:
对从未检定过的电子秤所进行的检定。
3、 随后检定:
A 周期检定;
B 修理后的检定;
C 新投入强制检定的电子秤使用前申请的检定;
D 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或是由于某种原因印封或签封失效;
4、 使用中检定:
检验使用中的电子秤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是否正确可靠。通常使用中检验是一种监督性的检验。
二、 计量和技术要求
1、中准确度等级 Ⅲ
2、检定分度值
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 e = d
例如,我们使用的15 Kg条码电子秤 的分度值e = 5g
3、检定分度数N = 满量程/分度值
例如,我们使用的15 Kg条码电子秤 的分度数n = 15000g/5g = 3000
4、检定中zui大允许误差:
1)检定和大修后电子秤的zui大允差
zui大允许误差
检定 质量 m
Ⅲ
±0.5e
0≤m≤500 e
±1.0e
500 e < m≤2000 e
±1.5e
2000 e < m≤10000 e
以寺冈SM80 15 Kg条码电子秤为例:
zui大允许误差
检定 质量 m
Ⅲ
±2.5 g
0≤m≤2.5 Kg
±5.0 g
2.5Kg < m≤ 10 Kg
±7.5 g
10 Kg < m≤ 15Kg
2)使用中检验的zui大允许误差是检定zui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三、 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和随后检验合格的电子秤,应出具检定证书,盖检定合格印或粘贴合格证;应注明实施检定和随后检定的日期以及随后检定的有效期;应对可能改变电子秤计量性能的期间或直接影响到电子秤量值的部位加印封或铅封,使用中检验合格的电子秤其原检定证书与印封或铅封仍保持不变。
检定和随后检定中不合格的电子秤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准出厂、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