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油品标准远低欧盟
时间:2013-10-17 阅读:2533
我国油品标准远低欧盟为此,政府加快了油品升级的步伐。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目前,珠三角、江苏等地已经实施了国四标准油品。其他地区正在向国四前进。
据了解,中国的油品标准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按照我国成品油排放标准,以硫含量来看,京五标准硫含量要低于10ppm,国四标准要低于50ppm,国三标准要求低于150ppm。这意味着,目前仅有北京、上海实施国五标准与欧洲相当。
而资料显示,美国、欧洲实施的成品油排放标准硫含量分别是低于30ppm、10ppm。欧盟国家自2009年开始实施了“严苛”的欧五排放标准,目前已经实施了4年。近日有消息称,欧盟将从2014年起推行欧六排放标准。
欧六排放标准zui大的特点是对颗粒物排放数量进行了限制。依照欧六排放标准,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含量要比此前执行的“欧五”标准分别降低80%和66%。尽管目前欧洲还没有颁布对应的燃油法规,但为满足车辆对节能、排放的要求,对相应的燃油(化石类汽柴油和替代燃料)、润滑油等都会有更高的要求。
油品质量升级谁买单惹争议
由于油品升级,不少地方炼油企业陷入两难境地,油品不升级,没有销路;进行装置改造,却苦于没有资金。而且,作为部分地区财政主要收入源的地方炼油企业一旦倒闭,不仅大批的员工要下岗,地方政府的税收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油品质量升级的技术没有问题,升级成本和相应的油品加价,显然是油品质量升级的关键。”林伯强指出,政府采取的依然是成本加成来确定油品加价,通过对中石油、中石化已完成油品质量升级的改造炼厂成本进行审核,按照“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消费者负担一部分”的原则确定公布的加价标准。
今年2月6日,国务院决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国从2015年初启用国四标准,2018年初启用国五标准,并就zui敏感的买单问题提出基本原则,即成品油价格按合理补偿成本、优价和污染者付费,也就是说“谁污染谁付费”。
“在这样的原则下,炼厂在炼化过程中存在污染,而消费者也在汽车排放过程中产生污染,油品升级的成本就应当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由政府来负担成本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政府财政大部分来源于全社会税收,而成品油消费者多为驾车一族,用全社会的资源来补贴少数人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也指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成品油消费群体都将是人口中的少数,国家负担成本就意味着多数人要为少数人买单。
林伯强指出,目前各地油品质量升级进度不一,国内市场第三、四、五阶段标准的油品并存。如何有效执行价格政策,保护消费者利益,是油品质量升级政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消费者买了单,油品质量是否真正‘升级’,显然需要政府加强油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很重要的一点是对违规企业必须提高违规成本。”
成品油升级将面临更大阻力
业内人士指出,在区域性差异的情况下,成品油市场的升级加价,使得部分地区或部分行业迫于价格压力,将倾向于选择价格低廉的低品质油品,造成成品油市场“劣油驱逐良油”的现象。
“一般而言,民营炼厂由于技术水平低,所以成品油升级投入比国有炼厂要大得多,中石油、中石化升级可以一步到位,但是民营炼厂就不行,这就导致了实际操作中各地难以同步进行的困难。”林伯强说。
据BP公司研究中国油品市场的分析人士透露,调和油等非标准油占中国地方炼厂的大部分产能,强制要求这部分油品退出市场短期来看难以实现。在主营炼厂油价普遍上调的情况下,低端成品油反而更加凸显出价格优势。
“大部分地方炼厂缺乏技术能力或财力来提升生产高质油品的能力,如果严格实施国四油品标准,地方炼厂在维持*和炼油格局方面势必将面临挑战。”高盛分析师表示,由于地方炼厂事关地方财政收入,在地炼扎堆的地区,油品标准提升可能将面临更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