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的能力和数量要求到底是什么?
时间:2023-08-25 阅读:818
监督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由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层考核确认并正式授权。监督员宜为一线检验检测人员,有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了解检验检测工作目的、熟悉所授权人员监督和监控的专业领域的各项检验检测方法和程序,懂得检验检测结果评价,监督员公正、客观、独立开展工作。检验检测机构配备的监督员宜覆盖所有检验检测领域和不同地点,每个领域和地点配备的监督员数量以满足要求为准,但一般不少于2名。设置的监督员与人员监督和监控对象保持适当比例,宜为1:5~1:10。必要时,可使用经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确认满足监督员要求的外部专家或利用外部机构实施人员监督和监控,如利用能力验证提供者提供的能力验证结果判定与评价。
T/CCAA 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