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不是“环境检测”,这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时间:2024-06-03 阅读:579
定义
区别和联系
报告内容的区别
(2)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3)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4)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标识,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5)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6)所用方法的识别;
(7)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8)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
(9)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10)报告的发布日期;
(11)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12)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13)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14)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15)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16)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 清晰标识
监测性质(委托、监督等);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地址、编制时间,采样(监测)现场的地点(必要时)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名称、地址 报告统一编号,总页数和页码:监测目的、监测依据(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 样品的标志:样品名称、类别和监测项目等必要的描述,若为委托样,应特别予以注明样品接收和测试日期; 需要时,列出采样与分析人员,监测所使用的主要仪器名称、型号及品牌; 监测结果;按监测方法的要求报出结果,包括监测值和计量单位等信息; 报告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和签发日期; 监测委托情况(委托方、委托内容和项目等); 需要时,应注明监测结果仅对样品或批次有效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