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时间:2021-04-02 阅读:379
各位同仁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大家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有效防护,按照市民政部门相关要求,倡导开展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