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标准验收仪器
时间:2013-01-23 阅读:5407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职称。
企业具有公路工程及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5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
(2)光纤熔接机2套;
(3)光功率计2套;
(4)光衰减器2套;
(5)数字表2套;
(6)线缆测试仪2套;
(7)CATV测试验收仪2套;
(8)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9)多用表校准仪1台;
(10)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11)RCL测试仪2台。
以上仪器,本公司均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