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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干燥箱标准操作办法

时间:2016-11-07      阅读:875

 


真空干燥箱标准操作办法

1.目的

为使仪器正常运转,保证结果的可靠性,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化验室

3.责任者

化验员应严格遵照该操作规程,QC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定义 

5.安全注意事项

避免真空状态下开烤箱门。

6.规程

 设定温度

a.真空烘箱使用前预先设定温度,打开电源,电源指示灯亮。

b.按各药品项下规定温度转动温控器设定温度。加热指示灯亮说明仪器正处于加热状态,烘箱温度稳定加热指示灯不亮,证明仪器已经停止加热后,再次检查温度,调整温控器直至温度达到设定值。

dc.关掉电源,使烘箱冷却,如样品已准备好,可直接放入。

  放入样品

a.打开烘箱门,放入样品(注:真空烘箱内不得放入易燃溶剂、水蒸气或酸液,加热时不要超过样品的燃点)。
b.烘箱门打开时,在密封框上涂上真空油关上烘箱门,打开电源。

  抽真空

a.将真空泵与真空干燥箱用适当的软管相连,旋转真空度旋钮启动真空泵。

b.真空泵测量仪显示值稳定在适当数值时,将旋钮转至“CLOSED”并关闭真空泵。

c.真空的释放:取下连接烘箱与泵的连接管,将真空度旋钮缓慢至“PURGE”,整个释放过程应缓慢。

d.取出样品:真空释放完毕,关闭电源。打开烘箱门将样品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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