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发布!这些要点你知道了吗?
时间:2020-01-08 阅读:4681
指南颁布的背景
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提出明确要求,拉开了钢铁行业超低改造的序幕。
为了进一步规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统一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程序和方法,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附件部分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要点总结
重点 1:对于无组织现场评估监测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
《指南》中对于无组织排放现场评估监测基本条件中明确,需要在生产工艺和物料输送环节主要产尘点密闭罩、收尘罩等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周边设置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监测设备。物料储运大棚、烧结、球团、高炉、石灰、钢渣处理等车间区域、厂内道路路口、长度超过200米的道路中部设置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监测因子至少包括颗粒物)。建立全厂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集中控制系统,记录所有无组织排放源附近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监测数据。
对此,建议选用崂应2092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它是崂应全新推出的全天候户外自动监控终端,兼具数据采集和数据传输功能,实现对TSP、PM10、PM2.5等不同空气污染物的全天实时监测和数据上传。
重点 2:有组织排放监测分析方法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有组织排放现场检查和监测技术要点中明确,钢铁行业评估监测对于SO2和NOX的测定选用红外吸收法。
同时在监测质量保证和控制中要求监测烧结、球团、焦炉烟囱废气的SO2时,避免使用电化学方法,应优先使用红外吸收法。监测焦炉烟囱废气时,同时应注意加装消除有机物干扰的滤波片。
➤ 原因主要为:
1)超低改造后SO2的排放浓度极低,传统的电化学交叉干扰组分多、机理复杂,难以适用超低排放对于监测的要求。而红外方法检出限低,适用于超低改造后烟气的测量。
2)焦炉烟囱废气中多含甲烷,甲烷对SO2的测定存在约5%的正干扰,这会造成SO2数值的偏高。
➤ 解决方案:
(1)针对存在有机物(主要是甲烷)的工况,建议选用崂应3026型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加装CH4通道版),内设CH4通道,可测得工况中CH4的含量,通过算法予以消除,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
(2)对于不存在有机物干扰的工况,建议选用崂应3026型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常规款即可完成监测;
(3)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有组织排放现场检查和监测技术提及如下图红线文字: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其中紫外吸收法是目前相对先进的SO2、NOx等气体检测技术,特别适合超低排放工况,特点如下:
1)检出限低,适用于超低工况的监测;
2)烟气中常见组分测量对其干扰较少,CH4对SO2测量无干扰;
3)可通过提取差分信号和数学方法有效消除气体干扰;
4)与红外法相比,NO2可以直接测量;
5)与电化学相比,具有使用寿命长、抗交叉干扰能力强等优势。
新标准下发后,用户也可根据情况选用崂应3023型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或崂应3023Y型 紫外烟气分析仪以满足该技术指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