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告-上海汗诺仪器
时间:2017-07-14 阅读:289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告-上海汗诺仪器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通告
根据*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已开票未报账的客户们,请尽快安排报账,以免到期集中作废发票给您带来不便! 即日起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客户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信用代码否则不予开票。
上海汗诺仪器有限公司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