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时间:2014-04-21 阅读:2027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检测项目 单位 国家标准
色度 度 不超过15度
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
嗅和味 不得有异嗅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
铁 mg/L 0.3
锰 mg/L 0.1
铜 mg/L 1.0
锌 mg/L 1.0
挥发酚(以苯酚计) 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mg/L 0.3
硫酸盐 mg/L 250
氯化物 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氟化物 mg/L 1.0
氰化物 mg/L 0.05
砷 ug/L 50
硒 ug/L 10
汞 ug/L 1
镉 ug/L 10
铬(六价铬) mg/L 0.05
铅 ug/L 50
银 ug/L 50
硝酸盐氮 mg/L 20
氯仿 ug/L 60
ug/L 3
苯并(a)芘 ug/L 0.01
滴滴涕 ug/L 1
六六六 ug/L 5
细菌总数 个/L 100
总大肠菌群 个/L 3
总α放射性 Bq/L 0.1
总β放射性 Bq/L 1.0
余氯 mg/L ≥0.30
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我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用水区;
Ⅴ类
--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参考:
一类水质: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二类水质: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三类水质: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用水区。
五类水质: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