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标JB/T 10743-2007 陶瓷量块内容
时间:2023-03-16 阅读:1046
关于国标JB/T 10743-2007 陶瓷量块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量块的术语和定义、测量基准、基本尺寸、材料特性、要求、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截面为矩形、标称长度从0.5mm~1000mm K级(校准级)和准确度级别为0级、1级、2级和3级的长方体陶瓷量块。
2规范见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93-2001 几何量技术规范(GPS)长度标准量块(eqv IS0 3650; 1998)
GB/T 17163几何量测量器具术语基本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 6093、GB/T 1716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陶瓷量块 ceramic gauge block
用陶瓷材料制造,横截面为矩形,以一对相互平行测量面之间的长度作为工作长度的实物量具。
4表面名称
按GB/T 6093-2001中第3章的规定。
5测量基准
按GB/T 6093-2001中第4章的规定。
6 基本尺寸
按GB/T 6093-2001由第5章的规定。
7材料特性
7.1材料
陶瓷量块应由表面致密、具有足够强度和韧性、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且能被加工成易于研合表面的陶瓷材料制造。
7,2强度
材料的抗弯强度不应低于750MPa。
7,3韧性
陶瓷量块材料的断裂韧性不应低于SMPa*m^1/2。
7.4线膨胀系数
7.4.1单块包装的陶瓷量块应提供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7.4.2成套或成批陶瓷量块应提供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及其变动量。温度在(10~30)℃范围内,变动量不应大于0.5×10-6 K^-1。
7.5弹性模量
7.5.1 单块包装的陶瓷量块应提供材料的弹性模量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7.5.2成套或成批陶瓷量块应提供材料的弹性模量及其变动量。温度在(10~30)℃范围内,变动量不应大于其平均值的3%。
7.6硬度
陶瓷量块材料的硬度不应低于1000HV。
7.7密度
7.7.1 单块包装的陶瓷量块应提供材料的密度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7.7.2成套或成批陶瓷量块应提供材料的密度及其变动量。温度在(10~30)℃范围内,变动量不应大于其平均值的0.5%。
7.8尺寸稳定性
按GB/T 6093-2001中6.3的规定。
8要求
8.1 外观
8.1.1陶瓷量块各表面和棱边不应有碰伤、崩裂等缺陷;在不影响研合质量和量块长度的情况下,测量面上允许有无毛刺的精研痕迹。
8.1.2陶瓷量块的测量面不得有黄斑或黑点,在其中部直径6mm范围内,不得有直径大于或等于0.03mm的气孔,其他范围内,直径0.03mm—- 0.05mm的气孔总数不应超过三个,不应有直径大于0.05mm的气孔。
8.2 长度和长度变动量
陶瓷量块测量面上任意点的量块长度相对于标称长度的极限偏差te和长度变动量最大允许值tv按GB/T 6093-2001中表4的规定(见表A.1)。
8.3测量面的平面度公差tf
按GB/T 6093-2001中7.4的规定(见表A.2)。
8.4侧面的平面度公差、平行度公差和垂直度公差按GB/T 6093-2001中7.5的规定。
8.5测量面的研合性
8.5.1 陶瓷量块测量面应能够和陶瓷量块或其他材料制成的量块测量面相研合而组合使用,也应能够和具有类似表面质量的辅助体表面相研合而用于陶瓷量块长度的测量。
8.5.2 其他要求按GB/T 6093-2001中7.6的规定。
8.6棱边
标称长度不大于10mm的陶瓷量块所有棱边应具有半径不大于0.3mm的倒圆或不大于0.3mm的倒棱;标称长度大于10mm的陶瓷量块所有棱边应具有半径不大于0.5mm的倒圆或不大于0.5mm的倒棱;在倒棱与测量面之间的连接处应保证不降低测量面的研合性。
9检验方法
9.1 干涉测量法
9.1.1长度测量
采用干涉测量法时,在测量面中心点∮1mm范围内进行陶瓷量块的中心长度测量。
9.1.2对辅助体的要求
测量时,与陶瓷量块测量面相研合的辅助体,其材料和表面质量均应与被测陶瓷量块相同。若辅助的材料与陶瓷量块不同,则必须对测量结果进行材料物理性质差别的修正。辅助体的厚度不应小于11mm,其研合面的平面度误差在直径40mm的范围内应不大于0.025um(中间不得有下凹现象)。
1.3修正
必须对影响测量结果的主要因素进行修正,例如:
a)环境温度、大气压力和湿度对光波波长的影响;
b)陶瓷量块温度对标准温度20℃的偏差:
c)当辅助体材料与陶瓷量块不同时,材料物理性质差别的影响;
d)表面纹理及光波反射时的相位变化;
e)干涉仪孔径(光阑的尺寸和准直透镜的焦距)对干涉条纹位置的影响;
f)标称长度大于100mm的陶瓷量块,在垂直放置测量时的压缩变形。
9.1.4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中给出的测量结果应包括:陶瓷量块中心长度疋或陶瓷量块中心长度相对于标称长度的偏差lc-ln,测量不确定度;报告中还应说明测量时陶瓷量块哪一个测量面与辅助体表面相研合;以及陶瓷量块的两个测量面是否依次研合到辅助体表面上进行测量。报告中还应给出将陶瓷量块长度测量结果修
正到20℃时所用的线膨胀系数。
9.2比较测量法
9.2.1测量原理
被测陶瓷量块的长度由通过比较测量法测得的与标准量块的长度差及标准量块长度之和得到。两量块的长度差可以使用高分辨力长度比较仪进行测量。
9.2.2中心长度
通过比较测量法,将标准量块的中心长度传递给被测陶瓷量块。标准量块的中心长度既可以用光波干涉法直接测量得到,也可以通过一次或若干次比较测量使其长度与用干涉法测量过的量块长度相关。
注:研合层厚度已包括在用干涉法测量的标准量块的长度中,其影响也同样传递给用比较测量的被测陶瓷量块。
9,2.3长度变动量
陶瓷量块长度变动量一般可以用比较测量法来确定。取距陶瓷量块两相邻侧面各约为1.5mm的四个角和测量面中心点作为代表点来测量长度,其最大长度lmax与最小长度lmin之差,作为陶瓷量块的长度变动量。若取其他点作为代表确定陶瓷量块的长度变动量,则应对它们的位置进行必要的说明。
9.2.4修正
在计算陶瓷量块比较测量的结果时,应对下列因素进行修正:
a)比较测量装置的误差;
b)陶瓷量块温度偏离20℃以及两量块的线膨胀系数不同所产生的影响;
c)测头与量块的测量面接触时,由于量块的材料不同而导致不同变形所产生的影响。
9.2.5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中给出的测量结果应包括:陶瓷量块中心长度lc或陶瓷量块中心长度相对于标称长度的偏差lc-ln,测量不确定度;报告中还应给出用来进行修正的陶瓷量块线膨胀系数。
10标志与包装
10.1 单块陶瓷量块上应有下列性的清晰标志:
a)标称长度值
以“mm”为单位,且字高不小于1.5mm;
b)编号
字高不小于1.2mm;
c)支承标记
标称长度大于100 mm的陶瓷量块,在距两端测量面0.211×ln处应有明显的支承位置标记。
d)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标称长度小于6mm的陶瓷量块,可以不标记)。
注1:标称长度小于6mm的陶瓷量块,可标记在测量面上,但在测量面中心9mm×12mm和四个角2.5mm×2.5mm范围内应无任何标记。
注2:制造厂可根据客户需求对陶瓷量块标注:K级用K,0级用0(英文字母),1级、2级、3级分别用一条、二,条、三条等长横杠标记。
10.2成套陶瓷量块包装盒上应标记:
a)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
c)级别;
d)陶瓷量块的材料名称和密度、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及其变动量;
e)成套陶瓷量块的出厂编号。
10.3成套陶瓷量块的包装盒内,放置陶瓷量块的槽上应标记对应的标称长度。
10.4 陶瓷量块应妥善包装,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产品。
10.5陶瓷量块经检验符合本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有本标准号,成套量块编号(单块量块编号)、级别和检验日期。
注:可根据客户需求,出具符合9.1.4或9.2.5要求的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