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认监委10号公告,做好强制性认证标志改革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3-14 阅读:940
安科瑞-鲍静君
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落实认监委10号公告,做好强制性认证标志改革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认证企业:
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的要求,进步落实改革工作,大限度的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更加便捷、有效的管理并加施CCC标志,现通知如下:
、取消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
1、自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
2、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见附件1)执行。
二、关于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
需要使用标准规格CCC标志的获证企业,请于5月1日前联系“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原:标志发放中心)进行采购。鉴于目前尚未收到管理部门关于改革的明确流程说明,据以往工作经验,在过渡期内需多方测试及磨合,影响工作效率,建议企业准备不少于年期的标志用量,避免因CCC标志缺失而造成的产品不能出库的情况发生。
三、相关建议
对于原使用标准规格CCC标志的获证企业,请高度重视此事,长远规划,建议更换使用印刷/模压CCC标志,是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二是便于企业进行自我管理,降低监管风险。
自2018年3月20日起,原《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公告2001年第1号)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7号)废止。
望知悉。
评定中心信息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