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机通用技术要求
时间:2015-05-27 阅读:361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试验机的基本要求,机械加工件质量、装配及安全防护,铸件加工质量,电气设备,液压设备,外观质量,随机技术文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试验机,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平衡机、振动台、冲击台与碰撞台,力、变形检测 仪,工艺试验机与包装试验机及无损检测仪器(以下简称试验机)。
2 引用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5226 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 5465.1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绘制原则
GB 6444 平衡词汇
ZB N70 001 试验机与无损检测仪器型号编制方法
3 基本要求
3.1 术语、计量单位
3.1.1 试验机术语均应符合《试验机术语》和 GB 6444 的规定。
3.1.2 试验机所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试验机命名和型号、检验、质量期
3.2.1 试验机产品命名和型号,应符合 ZB N70 001 的规定,且应按有关规定程序申报和颁发。
3.2.2 试验机上应有铭牌和指示必要的润滑、操纵、安全等标牌或标志,并能保持清晰。
3.2.3 试验机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或例行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g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g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zui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3.2.4 在遵守试验机的运输、保管、安装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产品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试验机因制造和包装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
3.3 设计、安装
3.3.1 试验机设计应结构合理、造型美观、操作简便、便于维修。
3.3.2 试验机及其辅助装置(携带式除外)应安装或安放在环境条件和建筑结构既不妨碍操作又不影
响其性能的地方。
3.3.3 安装试验机应检验人员能够用方便的、常规的方法进行检验,且留有足够的检验所需的活 动范围和通道。
3.3.4 各种类型的试验机,应根据其性能要求,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其安装环境条 件。
3.4 随机供应附件和工具
3.4.1 试验机使用性能的附件和工具应随机供应。附件和工具一般应标有相应的标记和规格,如 夹头所能夹持试样的直径范围等。附件和工具应装在附件箱(袋〉内。
3.4.2 扩大试验机使用性能的附件和工具,应根据用户要求按协议供应。
4 机械加工件质量、装配及安全防护
4.1 加工质量
4.1.1 加工的零件应符合图样要求。
4.1.2 钢制零件经常扭动和易磨损的部位应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的零件不应有裂纹和其它缺陷。
4.1.3 热处理后的零件不应有退火及烧黑的现象。
4.1.4 用磁性工作台等进行磨削加工的零件不应留有明显的剩磁。
4.1.5 加工后的配合丽、磨擦表面不准打印记。
4.1.6 试验机分度部分的刻线、数字应、均匀、清晰、耐久,数字应对应于刻线。
4.1.7 金属手轮轮缘和操纵手柄应光洁。
4.2 装配质量
4.2.1 试验机及其部件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不应放入图样及工艺规程未规定的垫片和套等。
4.2.2 外购件必须有合格证或入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 齿轮副啃合不应有卡位和阻滞现象,变换机构应操作灵活并能正确定位。
4.2.4 所有紧回零件如=螺钉、销、键等应牢固装紧,不准有松动脱落现象。
4.3 安全防护
4.3.1 质量较大的试验机或零部件应便于吊运和安装,并应设有起吊孔或超吊环等。
4.3.2 试验机在运输和运行中有可能松脱的零件、部件,应有防松措施。
4.3.3 试验机外露的齿轮、皮带轮等应有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