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化学分析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11-03-03 阅读:3241
1.只有熟练化学分析工作及其安全操作人员,才允许进行化学分析工作。
2.化学分析室必须保持整洁,并应设置适动的消防用具和通风设备,同时严禁在室内吸烟或者吃东西。
3.化学分析的仪器设备都要按照专门用途使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良好,同时禁止用烧杯或其他试验用容器饮水或装食物。
4.一切存放化学药品的器皿,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注明物质名称,性质或浓度等。
5.不得使用识别不明的化学药品,不可用鼻去嗅觉,识别和直接用手拿取化学药品。配制试剂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如水和浓酸混合时,应把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把水倒入酸口,以免发生飞溅或爆炸。
6.拆断玻璃玻璃管时,应先用锉刀锉一条痕迹,然后用布包好,握住玻璃管,以大拇指放在痕迹的另一边,向外用力压断,断口尖锐处应加热烧圆,以免割伤。
7.塞玻璃管棒时,应用管棒或塞孔除水或油,轻轻旋转,插入塞子用手握住,不要放在手掌上,以免割伤。
8.有毒药品操作时必进小心,防止四溅,对可能分解或形成毒性易燃性,或爆炸的物质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9.观察热的反应溶液时,应站在侧面,眼睛与烧瓶距离不得小于300公里,过热之溶液,从热源上取下来时,不得立即摇动,以免产生飞溅、崩溅伤人。
10.使用有毒试验剂,必须双人操作,用后应做好解毒处理,才可排放掉。
11.做油类分析要有防火设施,并严格按照工艺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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