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叉车的电子秤计量要求
时间:2014-07-12 阅读:1214
电子叉车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是克(g)、千克(kg)吨(t)。该电子叉车秤的准确度等按的声明应达到Y(b)秤的要求。叉车电子秤的铭、面版或表头等明显部位应标注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其标志、编号和说明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该叉车电子秤不允许使用者自行调整。
计量要求
1.样机的包装、外观、铭、标志检查
2.检查该样机的各种装置,确认其均与申请者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相符。
3.铭上应标志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出厂编号、zui大称量、zui小称量、分度值、准确度等等符号等。
4.按产品说明书的操作要求检查各个数字键、功能键及其组合应用的可靠性。
5.称量范围:0.5吨-3吨
电子叉车秤可使车载在装载物料的同时对物料进行自动称重。
※搬运和称重同时作业的电子磅,适用托盘称货,常移动的称重场合。
※ 秤台由液压手动搬运机构和称重传感器、不锈钢接线盒、称重显示仪表、信号电缆线组成。
※液压驱动秤台升降,人工推行车辆运行
※合金钢传感器:抗侧向力、过载能力强,性能稳定度高,可靠性好。
※ 称重仪表:置零、去皮、累计等功能; 单位可切换(kg/1b);
※充电电池供电,交直流两用,停电也可连续使用80小时
如:吨液压叉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