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消防电子产品高温低温恒温湿热试验方法介绍
时间:2014-12-29 阅读:1363
各类消防电子产品高温低温恒温湿热试验方法介绍
高温运行试验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在高温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2.检验方法按GB2423.2中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进行。
3.本试验采用温度渐变的方式,对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Ba,对非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Bd。
4.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zui后半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对某些类型的产品(例如感温、感烟火探测器)允许其功能检测在特定的标准检验设备中进行。
高温耐久试验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承受长时间老化作用的能力。
2.试验方法:试验照GB2423.2中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进行。
3.本试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即试验Bb)。如果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没有损害,也可以采用试验Ba。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4.虽然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没有通电运行,但本试验要求应为样品提供短暂记忆存贮备用电池,以便在条件试验过程中存贮器中的内容不丢失。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在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2.试验方法:按照GB2423.1中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进行。
3.本试验采用温度渐变的方式,对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Ad,对非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Ab。
4.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zui后半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低温耐久试验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承受长时间低温作用的能力。
2.试验方法按照GB2423.1中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进行。
3.本试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即试验Ab)。如果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没有损害,也可以采用试验Aa。
4.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在相对湿度高(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用的能力。
2.试验方法按照GB2423.3中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
3.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zui后半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长时间承受实际使用环境中的湿度影响(如由于吸收作用,电化学腐蚀等引起的电性能变化)的能力。
2.试验方法按照GB2423.3中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
3.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恢复期结束后立即进行。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在相对湿度高(有凝露)的环境中的抗*力。
2.试验方法按照GB2423.4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按照GB/T2423.4中第5.2条规定的变量循环且控制恢复条件。
3.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应在条件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如果必要的话,功能检测也可以在zui后一个循环周期高温段的zui后半小时进行。
交变湿热耐久试验
1.试验目的:用于检验产品长时间承受高湿度和凝露作用的能力。
2.试验方法按照GB2423.4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按照GB/T2423.4中第5.2条规定的变量循环且控制恢复条件。
3.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应在恢复期结束后立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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