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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电子秤使用前预热时间进行测试与探讨?

时间:2014-06-04      阅读:3187

就电子秤使用前预热时间进行测试与探讨?

按照技术要求规定,应该是在试验程序中观察电子衡器电子秤在预热期间内是否显示称量结果和是否传递称量结果;而按照试验程序规定,是检测该电子衡器的实际“预热时间”。

从传统的角度上理解,当电子仪表的电路采用电子管元件时,普遍需要比较长的预热时间;电子仪表的电路采用了分立半导体元件时,也需要较长的预热时间;而现在电子仪表由于采用大规模集成电路元件,电路的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后,预热时间被大大缩短了,有些电子仪表甚至在显示器的上电自检过程中,就完成了预热。所以,许多人可能就错误的认为,电子衡器电子秤的“预热时间”,就是电子仪表显示器上电自检的时间。

严格意义来讲,“预热”是指为了保证整个系统能够进入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让系统电路中所有的元器件(当然也包括称重传感器)和电缆达到温度平衡。温度达不到平衡的电子电路,特别是称重指示器中的元器件的信号和数据处理、传递都会出现偏差。所以,对于电子衡器产品来讲,在开机后进行一定时间的预热是很有必要的,至于预热时间应该保持多少,就是生产企业必须根据各自的产品结构特点、所选用的元器件技术指标、所使用环境温度高低而进行确定了。

R76-1《非自动衡器》建议的5.3.5条要求:电子衡器电子秤在预热时间内应无称量示值,也不传输称量结果。由于预热期间内整个系统没有达到温度平衡,称重指示器的数据处理与传递是会出现偏差的,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数据是不能采信的,所以此规定是正确的。
但是,A.5.2“预热时间试验”中,要求用一个接近秤量的载荷对衡器加载,计算零点示值与加载后5min、15min、30min的误差。

预热时间内应无称量示值,且不能传输数据。就是说预热期间内的称量数据是不可靠的,是不能采用的。那么,预热期间内的试验有什么意义呢?

使用多么大量值的标准砝码进行试验,也是应该注意的问题。对于小型衡器来讲施加接近秤量的载荷,是没有什么困难的;然而,对于大型衡器来讲施加接近秤量载荷进行试验,就是麻烦的事情了,特别是还要分别在5min、15min、和30min时重复施加这些载荷。

对于电子衡器电子秤来讲,其误差曲线是一条连续的抛物线,只检测一点(特别是只检测秤量值)是不能确定产品的称量性能的,往往秤量点称量性能合格的衡器,可能在中间部分的称量误差超出允许误差要求。当然,中间称量的误差满足允许误差要求的衡器,其秤量点也不能保证符合允许误差的要求。

对于大型衡器,是否可以在衡器预热过程中,允许使用标准砝码对某一个小的称量值进行检测?当什么时间内检测的误差小于允许值,就可以认可这时就是该衡器的“预热时间”范围。
实际上,按照制造企业规定的预热时间后,进行试验的电子秤,如果其称量性能还要通过多项试验,*可以按照这些结果来评定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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