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治理服务规范》等两项团标立项
时间:2019-06-17 阅读:1391
近年来,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杀手”,并继“煤烟污染”和“光化学污染”之后成为三大空气污染难题。室内环境污染治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正在蓬勃发展。然而,由于监管缺失、标准制度不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和公信力缺失等因素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市场混乱、品牌度不高、缺乏,且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良莠不齐等现象频出,亟需管理和规范。
6月5日,由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组织,江阴天邦量子涂层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江苏爱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参与制定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治理服务规范》标准立项会议在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中心召开。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等高校代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江苏省住建厅装饰装修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及科研单位代表;上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江阴天邦量子涂层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煜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爱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光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宁而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宜青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众汇环保科技、大同人家、宝隆科技、江苏安环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守望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冠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惠昌恒环保有限公司、无锡荃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近40人出席会议。
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表示,全国*由职能部门参与制订的团体标准在江苏立项,标志着江苏省在室内环境领域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理念,将有力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此次标准制订将参照标准体系、建立标准比对数据库,务求实用性、可操作性、性。标准实施旨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业内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为公众提供切实靠谱的社会服务产品,*解决鱼龙混杂的市场状况。
长期以来,政府在污染防治方面主要聚焦在公共环境,对于室内环境的污染防治还没有形成系统推进的体制机制。学会副理事长、江南大学张光生教授指出,标准制订首先要界定好标准的范围,明确室内环境污染因素、治理方法和治理效果。
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军表示,团体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产生的标准,《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治理服务规范》两项标准*,可以在江苏先行先试,通过社会检验,可上升为国家团体标准。
江阴市天邦量子涂层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吴立新表示,室内环境污染因素繁多复杂,形成一个整体的系统,控制单一因素的指标并不能达到终要求,持续有效的治理才是保障。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总工胡玢表示,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标准可操作性,现场快速检测法是检测室内空气治理效果的有效方法。
经参会代表共同研商,《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治理服务规范》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并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要求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充分集中行业内的骨干企业共同参与并广泛征求意见,在行业内达成广泛共识,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按期完成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