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内部资料)
时间:2014-07-01 阅读:4746
一、检测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质检部成员负责人组织进行,同时组织其安装、调试和检定工作。
二、检测仪器设备由质检部负责保管,使用和日常保养,定期进行检定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范围和带病工作。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并经检验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仪器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
五、仪器设备要按期请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检定。当精度达不到规定时,应按检定结果降级使用,并更换标志。
六、当仪器设备的计量精度经检定达不到zui低精度标准,且无法修复时,由质检部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上报批准报废。
七、仪器设备由各项目试验组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八、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方可使用,能正常使用的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
九、仪器设备调试、校准记录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记录。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十、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十一、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常的使用状态。
十二、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十三、游标卡尺暂定使用期限为3年,在正常操作情况下磨损、报废不追究使用者责任,使用期限内丢失的按采购价和3年比例赔偿。超过使用期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将根据使用状况和延期使用的时间长度给予奖励,超过使用期限丢失的罚款50元,但奖励部分仍然有效。
十四、分发给各部门的测量设备,当员工调换岗位或离开公司前应将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归还于质检部,质检部做好《计量仪器跟踪表的》登记工作。
十五、游标、千分尺鉴定周期为6个月,硬度计、液压式拉力试验机鉴定周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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