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臭氧“元凶”纳入减排指标
时间:2016-03-17 阅读:212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焰) 近日,记者从省厅获悉,十三五”时期,广东将要把造成臭氧污染的“元凶”——可挥发性物(VOCs)纳入总量减排指标,落实行业总量控制,大力推进石化、塑料、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综合整治,从源头削减VOCs排放,不断全省空气。
1月珠海臭氧浓度高
臭氧通常存在于距离地面30公里左右的高层大气中,它能有效阻挡紫外线,人类健康,这是所谓好的臭氧。通常说的臭氧污染指的是近地面的臭氧浓度,如果浓度过高,会刺激眼睛、鼻和咽喉,会增加人体感染呼吸系统的机会,也会令呼吸系统(如哮喘病等)患者的病情恶化。
空气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广东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日大8小时均值(O3-8h),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40.5%,其次为细颗粒物(PM2.5),占比为38.6%,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10.6%和10.2%。而珠三角地区的臭氧污染更加严重,O3-8h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40.7%, 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31.0%;珠三角以外地区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45.8%,O3-8h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40.4%。
在今年1月的74个重点城市空气排名中,尽管综合排名空气“”中,珠三角占了9席。但在臭氧浓度的单项排名中,珠海臭氧“垫底”,为74个参加排名城市中高的;深圳也排在倒数第四。
广东省大气环境专家钟流举解释说,臭氧污染多发生在光照强烈,气温较高的夏秋季,其对能见度的影响与PM2.5*不同,有时候明明看见蓝天白云,但其实臭氧已经超标了。臭氧是二次污染物,大多来源于汽车尾气、工业生产排放出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物VOCs,在光照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VOCs本身高毒性特征,工业源排放的VOCs对环境及人体危害极大。
广州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
记者同时从省厅了解到,“十三五”时期,有望将VOCs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目前部已出台VOCs的系列标准、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等。广东也将把VOCs纳入总量减排指标,落实行业总量控制,大力推进石化、塑料、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综合整治。此前,纳入总量减排指标的4项,而涉及空气的有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两项。
此外,对VOCs征收排污费也是治理污染的重要手段,而从去年7月起广州在全省开始征收VOCs排污费,截去年底共对669家挥发性物排放企业征收三苯排污费112.89万元。
而今年广州还将出台广州挥发性物防治工作方案和奖励办法。完善挥发性物源排放清单,年排放量在100吨以上的企业实施挥发性物全过程治理,完成209家省控挥发性物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在涂装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物含量的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