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原液需要冻融测试?--法规的要求
时间:2024-11-21 阅读:524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要求2020年7月份开始按照ICH指导原则开展研究《生物技术生物制品质量:生物技术/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其中就包括Q5C,Q5E。
药品评审中心(CDE)在2020年9月上线了《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 要求如下:
“确证性临床试验阶段,应参考 ICH Q5C、《生物制品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相关指导原则制定全面的稳定性研究方案,以支持拟申请上市产品贮存期的设定[F]。应在药物研发阶段进行原液的影响因素试验(如特别 pH、光照、振荡、冻融、高温、氧化等),并在上市申请前完成,以确认原液内在的稳定性、潜在的降解途径及拟用的分析方法稳定性指示能力与适用性。”
制剂工艺验证应关注原液冻融、混合、除菌过滤、无菌灌装、冻干工艺等;
而需要注意的是,原液冻融在实验室规模和实际生产规模方面差异巨大。冻融曲线将会随着体积大小,形状,接触材质,冷冻方向等因素发生改变。
在实验阶段,小体积比如300ml放入超低温冰箱。一般曲线是这样的。
大体积,比如3.5L,瓶子的曲线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