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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无水氨中油分的检测

时间:2015-02-11      阅读:1852

1、 液氨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液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87-12-02批准1988-09-01实施

GB 536-88

2、每批出厂的液氨都应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或槽车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或件数、本标准编号

3、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检验所收到的液氨是否符合要求。

4、液氨用钢瓶灌装时,每批100瓶以上者按总数的2%取样;30~100瓶者在不少于2瓶内取样;30瓶以下者在不少于1瓶内取样。取样时钢瓶应平置于露天特制座上,阀门向下。

液氨用槽车装运时, 槽车应装有取样设备。

液氨用钢瓶或槽车装运时,也允许生产厂家在灌装前取样检验

  1. 具体检测方法:
  1. 用40ml处可有标线的玻璃试管,代替100ml处刻有标线的试管。并按照标准要求组装仪器。
  2. 在两个锥瓶中加入500ml硫酸溶液和2滴甲基红溶液,并称重。
  3. 将带塞试管浸入杜瓦瓶冷冻剂中,至3/4深。
  4. ............钢瓶。
  5. .............试样
  6. ................称重
  7. ................为止
  8. ..................漏斗中
  9. .....................发皿
  10. ...................发皿中
  11. ...................滤液中
  12. ......................加热........
  13. ..........................摇匀
  14. 将洗涤液倒入比色皿中,用OCMA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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