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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干燥机企业标准要求

时间:2020-06-02      阅读:1744

  • 4.要求

4.1   材质要求

4.1.1  冻干机中凡与制品接触的部件,均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

4.1.2  干燥箱的门密封条应采用无毒、无味的硅橡胶。

4.2    干燥箱内的结构要求

4.2.1  干燥箱内的结构应设计为圆弧过渡,内表面均要求抛光,表面粗糙度Ra值应小于或等于0.4μm。

4.2.2  搁板的平面度应小于或等于±0.5mm/㎡

4.2.3  自动压塞运行时应平稳,不得有爬行现象,其压力大小可以调节。

4.2.4  搁板及各板层温差应不大于±0.5℃

4.3  性能要求

4.3.1  干燥箱的降温速率:搁板温度从20℃ ±2℃降至-40℃的时间不应多于120min.

4.3.2  水气凝结器的降温速率:从环境温度20℃ ±2℃,水冷却降至-50℃和空气冷却降至-45℃ 的时间,均不应多于50min。

  •  冻干机的水、电、温度、真空的监测系统应能及时准确的报警,并具有自动显示或记录功能。
  • 干燥箱和水汽凝结器应装有窥视镜。
  • 水汽凝结器的捕水能力应大于或等于10kg/㎡
  • 干燥箱、水气凝结器的真空度性能

4.7.1 干燥箱、水气凝结器的极限真空度应小于或等于2.7Pa.

4.7.2 干燥箱的真空泄漏率应不大于0.025Pa·m3/s

-4.8  电气安全性能要求

4.8.1 电气系统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2的规定

4.8.2 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3的规定

4.8.3 电气系统的耐压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4的规定

4.8.4 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电路应符合GB 5226.1-2002中8.2的规定

4.8.5 电气系统的按钮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0.2的规定

4.8.6 电气系统的指示灯和显示器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0.3的规定

4.8.7 电气系统的配线应符合GB 5226.1-2002中第14章的规定

4.8.8 电器系统的标记、警告标志和项目代号应符合GB 5226.1-2002中第17章的规定

4.9   外观质量要求

4.9.1 冻干机整体造型应美观大方,结构紧凑,布局合理,宜于维护保养。配套件应与机器相协调

4.9.2 电器箱、电器元件在箱面上配置合理,操作方便;操纵按钮应灵敏准确可靠,指示灯和显示器清晰醒目。

4.9.3 电器、液压、真空冷冻管道系统应布局应紧凑合理,排列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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