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干燥机企业标准要求
时间:2020-06-02 阅读:1744
- 4.要求
4.1 材质要求
4.1.1 冻干机中凡与制品接触的部件,均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
4.1.2 干燥箱的门密封条应采用无毒、无味的硅橡胶。
4.2 干燥箱内的结构要求
4.2.1 干燥箱内的结构应设计为圆弧过渡,内表面均要求抛光,表面粗糙度Ra值应小于或等于0.4μm。
4.2.2 搁板的平面度应小于或等于±0.5mm/㎡
4.2.3 自动压塞运行时应平稳,不得有爬行现象,其压力大小可以调节。
4.2.4 搁板及各板层温差应不大于±0.5℃
4.3 性能要求
4.3.1 干燥箱的降温速率:搁板温度从20℃ ±2℃降至-40℃的时间不应多于120min.
4.3.2 水气凝结器的降温速率:从环境温度20℃ ±2℃,水冷却降至-50℃和空气冷却降至-45℃ 的时间,均不应多于50min。
- 冻干机的水、电、温度、真空的监测系统应能及时准确的报警,并具有自动显示或记录功能。
- 干燥箱和水汽凝结器应装有窥视镜。
- 水汽凝结器的捕水能力应大于或等于10kg/㎡
- 干燥箱、水气凝结器的真空度性能
4.7.1 干燥箱、水气凝结器的极限真空度应小于或等于2.7Pa.
4.7.2 干燥箱的真空泄漏率应不大于0.025Pa·m3/s
-4.8 电气安全性能要求
4.8.1 电气系统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2的规定
4.8.2 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3的规定
4.8.3 电气系统的耐压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9.4的规定
4.8.4 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电路应符合GB 5226.1-2002中8.2的规定
4.8.5 电气系统的按钮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0.2的规定
4.8.6 电气系统的指示灯和显示器应符合GB 5226.1-2002中10.3的规定
4.8.7 电气系统的配线应符合GB 5226.1-2002中第14章的规定
4.8.8 电器系统的标记、警告标志和项目代号应符合GB 5226.1-2002中第17章的规定
4.9 外观质量要求
4.9.1 冻干机整体造型应美观大方,结构紧凑,布局合理,宜于维护保养。配套件应与机器相协调
4.9.2 电器箱、电器元件在箱面上配置合理,操作方便;操纵按钮应灵敏准确可靠,指示灯和显示器清晰醒目。
4.9.3 电器、液压、真空冷冻管道系统应布局应紧凑合理,排列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