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烘箱时不可用当做试验品的物品
时间:2020-03-26 阅读:1595
1.1爆炸性物品
乙二醇、二硝酸酯、丙三醇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三硝基苯及其它爆炸性硝基化合物;过酯酸、丁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钾酰及其它有机氧化物。
1.2易燃物品
金属“锂”、金属“钾”、金属“钠”、黄磷、硫化磷、赛璐珞、碳化钙(别名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除镁粉和铝粉外的金属粉、氢硫化物。
氧化性物品。
氯酸钾、氯化钠、氯酸氨及其它氯酸盐类;过氯酸钾、过氯酸钠、过氯酸氨及其它氯酸盐类;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钡及其它过氧化物;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及其它硝酸盐类;亚氯酸钠及其它亚氯酸盐类;氯酸钠及其它次氯酸盐类。
1.3引火性物品
汽油、乙醛、环氧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引火点为-30℃(-22℉)的物质;正已烷、环氧乙炔、丙酮、苯、丁酮、及其它引火点高于-30℃(-22℉)而低于0℃(-22℉)的物质;甲醇、乙醇、二甲笨、醋酸、戊酯及其它引火点高于0℃(32℉)而低于30℃(85℉)的物质;煤油、柴油、松节油、异戊醇、醋酸及及其它引火点高于30℃(85℉)而低于65℃(150℉)的物质。
1.4可燃性气体
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温度在15℃(60℉),1个大气压下易燃的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