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期试验
时间:2020-05-28 阅读:3530
1,目的:
通过发现有效期内药品的质量变化,为制定药品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原料药和药物制剂
3.试验要求
试验条件:温度25℃2℃、相对湿度010
试验批数:三批(原料药威制剂
药品包装:市售模拟包装
药品来源: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的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
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应与大生产一致。
试验用量:至少够10次全检的化验量(或适宜的量
试验次数:0、3、6、9、12、18、24、36月。
监测项目: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可全检)
质量标准: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各基础研究及临床验证所使用的标准一致
检验方法
按上述试验要求在温度25℃2℃,相对度60士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在
试验期间分别于0、3、6、9、12个月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12个月后,分
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仍需继续考察,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月比较,
以确定药物的有效期由于实测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
得出合理的有效期。如试验没有取得足够数据(例如只有18个月),也可用统计分
析以确定药物的有效期。如3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短的时间为有效
期,如数据表明,测定结果变化很小,表明药物是很稳定的,则不作统计分析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