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控制标准规范
时间:2018-09-11 阅读:235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是我国涉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国家标准。结合工程建设中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提出了控制污染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给出了相应的工程检测的方式方法。
《规范对民用建筑工程从勘察设计、选材开始到施工及工程验收实行全过程控制,成为衡量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方面。规范规定,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规范编制的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也不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 所控制的污染物种类: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以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物种类繁多,已经检测到的有毒有害物质达数百种,常见的也有10种以上,其中绝大部分为有机物,另外还有氡等。
非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种人造板材、油漆、涂料、胶粘剂等化学建材类建筑材料,这些材料会在常温下释放出多种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空气污染。
放射性污染(氡)主要来自无机建筑装修材料,还与工程地点的地质情况有关系。
规范中具体将氡、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及材料中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等列为规范控制的污染物。 - 民用建筑的两类划分:
规范将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两类,住宅、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医院等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定为Ⅰ类,对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提出了较为苛刻的要求,如,规范中所确定的污染物*,与国外相应标准相比,总体上是比较严格,不比发达国家的要求低。 - 关于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选用
控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散发量是实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手段,规范中所列材料的环境指标(*),既考虑标准对促进我国相关工业工艺水平提高的导向性,又考虑到我国现实发展状况和材料生产企业的接受能力。且规范所规定材料的环境指标(*)均保持了与10个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标准一致性。 -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
规范对工程勘察设计中如何控制室内环境作出了一般规定,并对防氡问题及设计中的材料选择提出了要求。工程设计作为工程建设的步,是贯彻实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关键。
为了做好环境污染控制中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员要密切注意工程设计前的工程地质勘探工作,关注工程地点地下有无地质断层,当存在地质断层时,要掌握工程地点土壤中的氡浓度情况。设计人员应按照该工程地点土壤中的氡浓度高低程度,并参照该工程的民用建筑类别分级,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控制污染的工程设计。
选用适合工程需要的材料是工程设计的任务之一,也是工程设计人员必须注意的核心问题,这是因为规范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的核心点在于控制材料,实质内容是选用合适的 材料,并控制材料使用量。 - 关于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选用
《按照规范规定,主要由建筑物的类别决定。人造板材等材料选用时的注意事项,情况较为复杂,主要是因为不同板材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方法,不同分类方法所采用的检测方法也不同。 - 《规范规定,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亦即Ⅰ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好的板材。Ⅱ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宜采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当采用E2类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涂覆密封处理。
《当进行室内装修设计时,作为装修设计人员,首先要明确将要进行室内装修设计的建筑物属于什么类型,要按照Ⅰ类民用建筑或Ⅱ类民用建筑各自不同的要求进行设计。然后,还要熟悉将要进行室内装修设计的建筑物的既有状况,特别是对已使用过的建筑物要着重考虑其通风情况、现有的室内环境污染状况和有无必要对现有情况进行测试,以便在新装修中去除原有污染,防止新老污染叠加,也可免除新装修后出现问题时分不清责任,然后,根据设计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为了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对设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这些要求在设计中应得到体现,在设计文件中要有具体内容,逐一落实。 - 关于工程施工
《贯彻实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中心环节在施工阶段。不仅工程设计中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须通过工程施工加以实施,而且,特别在装修工程中,许多装修设计在施工前只是做到效果图为止,具体选材及设计细节和相关技术处理,往往都是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也是设计,或者说,施工中有设计,设计中有施工。对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而言,施工责任重大。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验收,这一规定是施工质量管理的惯例。为保证工程质量,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筑材料进场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对建筑材料的性能指标进行验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环境性能指标,因而,在进行材料性能指标验收时,需要进行环境性能指标验收的要求。